各县(市)区住建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住建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4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和银川市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及《自治区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委〔2023〕3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北京4.18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反思我市近期建筑工地生活区发生火灾事故原因,统筹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尤其是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建>发〔2023〕13 号)要求,结合当前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立足超前防范,提前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建筑施工领域,要紧盯全区各类大型工程,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以及违规使用燃料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临时用电、临时设施、模板、脚手架、职工宿舍的管理,严防触电、坍塌、火灾和中毒事故;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切实做好职工宿舍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防护工作,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自建房领域,要根据房屋鉴定结论和风险隐患程度,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一房一策”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鉴定为 D级危房的,立即停止使用封闭处置,严禁住人,并采取依法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鉴定为 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等技术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存有安全隐患并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消防审验领域,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审验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全面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节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紧盯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深沟槽、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等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危险因素进行排查治理,消除隐患。重点对生活区用电不规范、超功率用电等问题进行整治。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水源,达到布置合理、使用方便的要求,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必须分别设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灵活安排生产活动,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停止室外作业,加强人员管控,切实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三、强化责任,严格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单位和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和关键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带班检查记录,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各县(市)区要落实节日期间带班和值班制度,同时保持信息畅通,并加强对企业和项目部带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同时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舆论方向,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 26日
(联系人:田凯旋,689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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