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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6-12

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银川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安排

202668-2024612

二、督查方式

对两县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市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落实情况、检查通报情况、处罚闭合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采取一竿子插到底随机暗访抽查方式,抽取建筑施工项目2-3个。银川市质监站配备2-3名检测人员,对施工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抽测。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银川市建筑工地树十优十乱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部署安排工作。是否安排部署春季开(复)工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是否建立日常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是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监护人制度,靠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住建领域教育培训提升行动。是否安排部署本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

(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各企业项目是否按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 案》要求,实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开展安全超市积分行动,建立隐患台账,并对事故隐患进行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三)工程质量管控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建立项目管理机构、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等。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落实编制防裂缝和渗漏常见问题专项方案及工程实体质量管控等情况。检查质量技术交底情况,隐蔽工程验收情况,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延伸抽测建筑防水、保温、钢筋等进场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并在现场做实体质量抽测,对进场材料型式检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报告进行检查。

(四)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配备、锁定、变更是否符合要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委托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按月支付工资等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工程支付六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法定安全职责情况,企业负责人每月带队排查安全不少于其工作日2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监理到岗履职情况。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记录。是否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建立并保存内容否齐全真实的安全生产档案。二是危大工程管理情况。深基坑(沟槽)、脚手架模板支架、起重机械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危大工程是否落实辨识、备案、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管理程序。超规模模架工程是否违规使用轮扣式脚手架,深基坑(沟槽)工程开挖是否落实支护措施等。电工、焊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监护人制度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实行作业审批,是否配备通风检测仪器并落实作业环境检测通风。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佩戴防护用品、落实监护人制度。四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情况。是否落实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检测、验收及使用登记等。起重机械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与架空线路、相邻工地群塔作业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输电线路隔离防护是否使用绝缘材料搭设。司机、司索、安拆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提交虚假产权备案登记材料和伪造、改装成正规厂家生产的起重设备等。五是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各企业、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银川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实施指南》等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全体管理人员、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员工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六是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演练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高空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消防等方面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方案过程记录、影像资料、验收记录等是否齐全。

(六)消防安全和动火作业管控情况。一是动火作业监护情况。各企业、项目在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符合《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作业期间是否格做到六必须(清理可燃物、配足消防器材、设警示标识、保通道畅通、避交叉作业、专人全程监护)。二是动火作业在我的宁夏APP报备情况。各企业、项目在进行动火作业前是否通过我的宁夏”APP“消防安全动火作业平台对动火作业进行线上报备。三是电焊机加芯赋码情况。是否为电焊设备加装身份芯片,接入智慧焊机监管系统。

(七)防汛防暑、抢险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各企业、项目是否做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各项目是否编制防汛、防暑应急预案,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关键岗位在岗履职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建立防汛抢险队伍,配齐防汛抢险物资和器械。二是是否落实施工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工棚等重点场所防汛防涝措施,加固关键部位和环节。三是是否做好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在新排水设施未建成以前,坚决杜绝因施工毁坏原有的排水设施、堵塞雨水行泄通道。

(八)扬尘治理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标准化要求,扬尘监测设备是否联网运行。是否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责任单位在自治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进行编码登记备案,是否对未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清退。

(九)建筑保温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经过质量检验与性能测试。工程开工前是否进行质量策划,及时根据工程进展实施动态管理,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施工单位是否编制外墙保温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样板示范制度。建设单位在动火审批前是否前往作业点进行安全核查。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的冷库、冰雪场所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是否严格按照工序施工,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确保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得以实现,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易发事故进一步减少,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意识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

(二)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台账,闭环清零,并举一反三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将整改情况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按照《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扣除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计入企业诚信档案,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督查小组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督查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工作纪律和中央及自治区八项规定有关精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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