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持续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检验检测市场高质量发展,按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银住建发〔2024〕195号)要求,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检单位和专家抽取情况
受检检测机构名单按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总数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在宁夏“双随机、 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共抽取了银川诚正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宁夏筑之信检测有限公司、宁夏工程物探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3家检测机构。执法人员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中各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
二、检查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验室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项目和内容主要有:现场实地查看实验室场所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样品管理、检测过程、记录等;查阅检测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人员培训、人员能力、监督记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
三、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人员持证上岗、实验室管理、检测报告的真实性、不合格上报、来样信息修改、试验数据上传等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检测机构能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未发现超资质出具检测报告现象,未发现出租、出借、倒卖、涂改资质现象,受检检测机构从资质、人员、体系建设、检测报告等方面基本能够满足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银川诚正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营业地址不一致,未及时变更,培训流于形式,安全体系文件换版未培训、新实施标准未培训等;宁夏工程物探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无培训记录。
(二)设备管理方面:银川诚正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调节室无除湿措施,丙烷气瓶压力表无状态标识,S-052试验机未配置500N传感器,溯源计划无关键量值信息等。
(三)人员管理方面:银川诚正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返聘10名退休人员,未对退休人员进行岗位授权,无企业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任命文件,无授权签字人授权文件。
(四)试验检测方面:银川诚正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登记台账无样品唯一性标识;宁夏筑之信检测有限公司现场类检测报告中未体现与原始记录对应的唯一性标识。
五、处理情况
(一)对银川诚正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已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银市监处罚〔2024〕102200号),责令当事人依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二)针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受检单位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切实制定有效措施,全数整改落实。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针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监管部门要切实抓好督促整改工作,将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针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于整改不力的严肃处理。
(二)压实责任,规范检验试验行为。各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质量责任,检测活动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标准规范,对检测数据进行实时上传,检测报告应真实、准确,不合格报告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委托方,并上传至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检测机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从机制上杜绝检测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满足检测全过程质量可追溯要求,严禁超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伪造检测数据、违规更改等行为,要强化企业内部培训教育工作,杜绝培训教育走形式、走过场,确保试验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三)加强管理,履行监管。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检测机构管理,压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强化辖区检测工作,对检测机构上传数据进行监控,发现数据和报告不上传、违规修改检测数据、现场实体检测报告所附照片不规范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约谈责任人或依据情节轻重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暂停相应项目检测业务;对信用记录不良、投诉举报多、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检测机构重点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未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守质量底线,切实规范检测市场行为。
附件:2024年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问题清单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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