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n 当前位置:长者版 > 部门文件 返回首页

关于印发《2020年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2-24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开(复)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建筑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断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银川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了《2020年建设工程开(复)工审批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审批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建筑领域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开复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行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审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程开复工审批工作,进一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查找质量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建筑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可控。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其中,市辖三区房建市政工程审批由市住建局组成检查组开展;两县一市房建市政工程审批由各市县住建部门负责实施,市住建局予以指导。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审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住建局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审批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进贤

副组长:梁海滨   张德华  苏  龙  闫  军  田党政

任  鹏

成  员:丁志国   邵  峰  李晓燕  石仁宝  姚劲立

李国华   魏  震  张新纪  曹东育  高建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张德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劲立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14个工作组。

(一)局属建设项目检查组:负责新建和续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街巷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

组  长:闫 军

成  员:魏震  杨珂  李建军

(二)保障房项目检查组:负责新建和续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

组  长:梁海滨

成  员:张新纪  高建峰  牛博  黄 伟  吴晓娟

(三)三区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检查组:负责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在建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

组  长:张德华

成  员:田党政   任鹏   丁志国  李国华  姚劲立

曹东育

1、第一检查组

组  长:李国华

成  员:王 勇  范恩昌  薛世鹏

2、第二检查组

组  长:任  鹏

成  员:杨龙  桂宝  张智

3、第三检查组

组  长:姚劲立

成  员:郭彦嫔  吴红波  张廷强

4、第四检查组

组  长:丁志国

成  员:刘英  刘儒强  马维杰

5、第五检查组

组  长:任丽蓉

成  员:田丽珍  郑健鹏  赵建安

6、第六检查组

组  长:王占胜

成  员:尹鸿平  安孟轩  吴春利

7、第七检查组

组  长:陈东屹

成  员:方贵元  王涛  包全锋

8、第八检查组

组  长:王海涛

成  员:杨潇  孙志伟  郭志涛

9、第九检查组

组  长:曹东育

成  员:王少林  王凯  李子轩

10、第十检查组

组  长:李全福

成  员:武晨  张彧  白永卓

(四)两县一市督查组:负责对两县一市春季开复工前检查审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组  长:张德华

成  员:丁志国  姚劲立  曹东育

(五)宣传组:负责检查审批相关新闻报道、信息汇总、信息简报。

组  长:邵  峰

成  员:海文静  卢淑宇  王雁  马谦

(六)督导组:负责对各专项检查组开(复)工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履职情况检查,下发督查通报,督促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组长:苏  龙

成员:李晓燕  石仁宝

开复工检查审批用车由市行管处、质监站负责调配。

四、实施步骤

根据此次审批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署,检查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项目自查上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根据建筑工程开(复)工工作各项要求,对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各项建筑施工管理规范标准自觉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工程开(复)工前将开复工报告加盖公章后上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审批

各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审批工作。对各企业、各项目开(复)工前疫情防控及质量安全状况全面进行核查,对达到开(复)工要求的项目将银川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审批表报送住建局建管科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复工建设,对未达到开(复)工要求的项目责令整改,项目整改复查达到要求后,经审批通过后再进行施工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督检查,注重实效。为查出成效,掌握工程真实情况,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复)工有关要求,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及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复工。

(二)明确目标责任,严查重罚。各检查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检查审核工作,检查组成员对项目审核真实性负责,并严格依据国家及区、市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检查,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认真履职,压实企业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明法规纪律,规范行为。各检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接受企业的宴请或礼品。宣传督查组对整个检查过程进行督查,一经发现并核实检查审批人员有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