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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0-02-13 16:46 阅读量:5  

银住建党组发〔2020〕7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非公行业党委: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一、局领导分工职责

局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局长陈进贤:主持局党组、党工委及行政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梁海滨: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及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政风行风、绩效考评、效能建设、老干部服务、职称评聘、工会、共青团;分管保障性住房和公房管理、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工作,牵头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建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扫黑办、局工会、团委、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物业服务中心、住建系统非公企业行业党委。联系指导物业协会。

局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副局长张德华:协助书记局长分管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房屋交易管理、商品房预售及面积监督管理、住宅产业化、建筑行业管理、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勘察设计的安全监督管理、抗震设防、消防验收备案、科技节能、城市化建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三化”治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分管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科技节能科、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指导房地产行业协会、市建筑行业协会。

局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组长)苏龙: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监督职责;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副局长闫军:协助书记局长分管政策法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集污管网建设、市政工程及公用事业建设)、街巷改造以及城镇化改革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阅海万家的工程项目建设。牵头负责住建领域行业立法、普法、法治政府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节水型城市创建等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城乡建设科、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领导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即对各自分管或联系的工作互为AB岗,其中:

陈进贤与梁海滨、张德华与闫军互为AB岗。

二、其他副处级干部职责分工

局四级调研员田党政:协助书记局长具体分管信访维稳及尚东帝景等在建项目处置工作,协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管领导推进开展工作,分管信访投诉(督办)中心。同时协助配合张德华副局长推进开展工作。

局四级调研员任鹏:协助书记局长分管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统战、双拥、民族宗教、信息宣传、政务服务、档案、保密、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党务政务公开、史志编纂、扶贫、机关事务管理、卫生防疫, 联系民主党派等工作,牵头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分管办公室,同时协助配合闫军副局长推进开展工作。  

局四级调研员李志峰:协助书记局长分管有关村镇建设及农村危窑危房改造等脱贫攻坚工作以及宜居方面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落实建筑行业职业资格的监督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分管公房管理科,同时协助配合张德华副局长推进开展工作。

局四级调研员任淑娟:协助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落实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及非公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委员会,协助分管团委、非公行业党委。同时协助配合梁海滨副书记推进开展组织人事和机关党建方面工作。

局分管领导长期外出或不到位时,由相应四级调研员直接协助推进落实相应分管领导负责的职责任务。


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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