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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节能工程、防雷工程 纳入日常监管取消专项验收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15 17:35 阅读量: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银川市建筑节能工程、防雷工程监管流程,现就建筑节能工程、防雷工程纳入日常监管取消专项验收备案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银川市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纳入日常过程监管,取消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备案。建筑节能工程作为单位工程其中的一个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按规定组织分部工程验收。

二、银川市将建筑防雷工程质量监督纳入日常过程监管,取消建筑防雷工程专项验收备案。建筑防雷工程作为单位工程其中的一个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按规定组织分部工程验收。

三、对建筑节能工程、防雷工程的质量控制,采取企业自控,政府监督的管理模式。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自检后,由监理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开展节能分部工程和建筑防雷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过程监督,竣工验收阶段以建设、监理单位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果为依据,不再对建筑节能工程、防雷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备案。

专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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