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通知公告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拟注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公告

 
  时间:2024-07-24 14:40 阅读量:5  

各租赁、安装、使用、监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宁夏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宁建建发〔2014〕155号)等相关规定近期市住建局通过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对银川市已备案的15142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全面核查。

经核查,共101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41台、物料提升机4台、施工升降机16台、施工吊篮40台,详见附件)存在超期、淘汰和禁止使用的情形。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对上述101台起重机械设备予以公示,2024年7月29日公示期满后,市住建局将对上述起重机械设备依法注销产权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101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明细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包全锋,0951-859439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