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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4-05-21 16:26 阅读量:5  

为切实营造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市场环境,规范行业管理行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组织召开《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

地点: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4(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

二、听证内容

听取听证会代表对《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对《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与上位法表述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正的意见建议;

2.对物业服务收费有关内容进行修正的意见建议;

3.对小区车位租售、管理以及行政处罚有关内容的意见建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额、资格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0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代表、社区居委会代表、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代表、起草单位及其基层执法单位代表、专家学者代表。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2006年6月1日前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建议。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专家学者应当在行业内有一定从业经验。

(三)听证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和听证单位邀请的方式产生。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抽签产生;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的,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24时。

2.报名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nxycwygl@163.com

传真:0951-6899985

地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7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简述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理由,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五、其他事项

对《条例(草案)》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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