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15:30 阅读量:5
一、设定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2号令)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 归档文件名称 | 文件有否 |
1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 |
3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 |
4 | 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报告 | |
5 | 施工中标通知书 | |
6 | 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 | |
7 | 工程概况表 | |
8 | ★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9 | ★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 |
10 |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 |
11 |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
12 |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 |
13 |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 |
14 | 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5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16 | ★工程竣工报告 |
序号 | 归档文件名称 | 文件有否 |
17 |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 |
18 |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 |
19 |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20 |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 | |
21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
22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 |
23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意见书 | |
24 |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证明 | |
25 | 建设规费收缴确认单/墙体材料应用登记表 | |
26 | 其他文件资料 |
四、收费情况:无收费
五、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