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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12-28 14:22 阅读量:5  

根据《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要求,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承担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进行了自验收,现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和银川市水务局立行立改,对照区、市党委政府整改工作的相关安排,狠抓整改落实,目前涉及整改任务具备条件的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推进建筑工程安装再生水设施

2020年3月3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四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建建筑安装再生水设施的通知》(银住建发〔2020〕97号),根据文件要求,自2020年起,银川市再生水管道敷设范围内符合新建建筑面积超过三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等条件的,应当严格按照再生水利用规划和建设范围、标准,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2021年有17个工程项目、2022年有17个工程项目、2023年有12个工程项目均已安装再生水设施,并经现场查验后办理银川市建设工程再生水设施备案登记。

(二)完善管网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第一再生水厂配套建设15.27公里管网于2022年11月底完工。项目建成后,向北连接沈阳路再生水管道,有效衔接金凤区东北部现状约45公里再生水管网,主要用于道路浇洒及园林绿化,进一步带动金凤区东北部及德胜片区的再生水利用;向南与原兴庆区现状约63km再生水管网连接,主要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化、东部热电厂工业用水、银川市第二排水沟补水及未来湖泊补水。第二再生水厂于2021年6月完成4.2公里再生水管网建设,与天鹅街再生水管道连通,与东侧望海路再生水管道连通,共配套建设管网6.7公里。沿线建有5处再生水水鹤接水点,目前主要用于周边绿化及环卫道路浇洒使用。2020年,我市污水处理总量为1.70亿吨,实际利用再生水3720.4万吨,再生水综合利用率为21.89%。2021年,我市污水处理总量为1.79亿吨,实际利用再生水5677.48万吨,再生水综合利用率为31.64%。2022年,我市污水处理总量为1.84亿吨,实际利用再生水8277.91万吨,再生水综合利用率为45.07%。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市污水处理总量为17350.03万吨,实际利用再生水8665.95万吨,再生水综合利用率为49.95%。

(三)全面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

2020年10月我市启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面对取水工程点多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和人财物支持薄弱的复杂局面,我市坚持问题导向,一是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在核查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底数,确保各类取水工程(设施)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并将核查登记在册的取水工程(设施)分为保留类、整改类和退出类,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统筹协调,加强督导。市水务局加强与市行政审批、综合执法、检察院等各部门的协作沟通,攻克解决了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区、地下水超采区和地热井等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并建立了“两月一督查,季度一通报”的督导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指导,广泛宣传。对检查中县(市)区反馈的问题进行政策技术指导,结合“用水权”改革,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宣传工作,持续加大对取用水户的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取用水户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支持力度。2023年7月我市全面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核查登记在册的1594项5524个取水工程全部整改完成,整改销号率达到100%。

(四)持续推进关停地下水超采区自备井

各县(市)区未关闭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机井均承担着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截止2023年12月,所涉及整改的12眼自备井已关停6眼,剩余6眼未关停。自备井涉及5家单位,分别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2眼自备井,宁夏石油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所属1眼自备井,宁夏西夏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属1眼自备井,宁夏鑫盛物业服务中心所属1眼自备井,宁夏第三建筑公司所属1眼自备井。根据《银川市加快自治区审计查出地下水超采区自备井未关停问题的整改方案》的要求,在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对自备井依次进行关停,仍未关停的6眼自备井均属于西夏区5个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用水的水源,其市政供水管网还没有接通,直接关停自备井将会影响小区住户的生活用水。因此,在保障居民用水的前提下,我市将持续推进自备井未关停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西夏区人民政府牵头责任,强化银川市市政管理局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协调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社会职责,积极对接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严格落实《银川市加快自治区审计查出地下水超采区自备井未关停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五)精细化管理非居民计划用水

一是信息化管理,高效监管计划用水单位。我市严格按照《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全市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并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为高效监管上述用水单位,现已完成建设银川市非居民计划用水管理平台,该平台涵盖节水宣传、统计、审核等五大板块,非居民计划户只需要自行登录程序,完成网上填报、申请等步骤,便可以足不出户办理完成计划用水相关业务。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非居民计划户线上办理相关业务的通知》,要求各用水大户及时完成线上注册。同时,建立了非居民计划户微信群,发布《非居民用水操作手册》,引导其加入市政非居民用水管理系统,并对各类问题进行专人解答,对所提交的资料及时审核。截至目前共计注册457家,通过审核343家,其他用水单位注册工作正有序推进。并依托中铁营销系统,主动联系未纳入监管的非居民用水单位,核查用水情况,截止目前,非居民单位计划用水率为91.19%。二是建立用水重点监控名录,加强用水大户管理。与供水公司实现信息对接,对年用水量在1万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大户分区域、分批次的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对212家用水单位建立了台账,实行重点监控。三是积极推进水平衡测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节约用水工作精细化管理,根据《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市要求年用水量在1万吨以上且三年内未开展水平衡测试的计划用水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81家单位开展了此项工作,并报送了水平衡测试报告。

(六)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节约用水宣传

2023年5月14日至20日是第三十二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我市精心组织部署各项工作,全面调动各类机关、团体、社会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场以“推进城市节水,建设宜居城市”为主题的节约用水宣传热潮。银川市300余个大型户外电子屏、公交站点、过街天桥、商圈轮番滚动播放节水宣传图片及视频,营造节水氛围,深度宣传节水理念。400余家物业管理单位张贴节水宣传标语及海报,业主微信群内分享节水小常识,同时组织居民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倡导大家一水多用,清水复用,消除水龙头上的浪费,共同营造社区节水、人人有责的生活氛围,推动城市节水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三、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银川市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要求的整改任务具备条件的已落实到位,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姓名:童婉琳   电话:6899872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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