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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个人)不良行为诚信扣分的通报

 
  时间:2018-04-13 17:17 阅读量:5  

  银建管字[2018]34号

  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企业:

  近期银川市住建局组织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开(复)工大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在施工期间存在不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不认真在岗履职等不良行为,依法责令整改。

  依据《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宁建(建)发〔2015〕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建筑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宁建(建)发〔2017〕14号)及《关于印发<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宁建(建)发〔2017〕13号),现对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企业、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单位及2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诚信扣分予以通报。

  (一)望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引以为戒,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现场不安全状态等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量安全责任。

  (二)近期我处对新建、续建项目陆续开复工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大多数企业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等各项工作要求,但仍有个别项目存在盲目赶进度,“五个一律”和扬尘管控不到位等情况。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对照自查整改,全面落实开复工各项工作要求,我处会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严查重罚、并通过媒体曝光。

  附件:1、2018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诚信扣分汇总表

     2、2018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个人)不良行为诚信扣分汇总表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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