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强化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宁建科发〔2023〕15号)要求,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年度安排, 决定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区外进宁注册地在银川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
构。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管理情况。 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登记情况;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建立、 落实情况;企业咨询服务业绩情况。
(二)专职人员情况。专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人事关系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执业情况。
(三)市场行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等情况。
(四)工作质量。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情况; 咨询项目过程文件、成果文件质量管控情况;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为进一步提升检查工作成效,避免同一事项多部门检查的不利影响,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本次检查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检查,抽查企业按照(信用等级不同抽取不同的比例企业 A类1%,B类2%, C类11%, D类100%)不低于10%的比例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取,检查人员按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取,检查人员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表》进行检查评分,并现场反馈检查情况。检查组成员、受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此次双随机抽查检查的情况同时录入“银川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小程
序”。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要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并对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资料或不予配合检查的,检查组需做好取证工作,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对企业故意瞒报、漏报或其他违法违规的不良行为, 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检查人员要公正廉洁,准确掌握企业对工程造价管理任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执业情况如实评判。检查结果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和通报, 并与企业信用挂钩。
特此通知。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