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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6-14 17:50

银住建发〔2022〕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银川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6月14日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进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近期安全生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措施”总体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标准化、社会化水平,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力度,着力加强监管,遏制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冯德旺  银川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范永胜  银川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承强  银川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曹生智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闫  军  兴庆区副区长

       马小龙  金凤区副区长

       马宏军  西夏区副区长

       蒋恒斌  贺兰县副县长

       黄学忠  永宁县副县长

       杨  斌  灵武市副市长

成  员:惠晓丽  银川市住建局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姚劲立  银川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李小芹  兴庆区住建局局长

       王永志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陈  刚  西夏区住建局局长

       刘德彬  贺兰县住建局局长

       许  波  永宁县住建局局长

       李  广  灵武市住建局局长

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6个检查组,按照属地规避原则,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对三区两县一市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主任由范永胜同志兼任。

(一)兴庆区检查组

长:王新林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员:薛世鹏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罗浩武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工作人员

王彦飞  外聘专家

联络员:薛世鹏(18295173009)

(二)金凤区检查组

长:买元宁  西夏区住建局副局长

员:吴春利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弋德胜  西夏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孙元恒  外聘专家

联络员:吴春利(17752306884)

(三)西夏区检查组

长:丁  兴庆区住建局副局长

员:郭志涛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丁  欣  兴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刘占其  外聘专家

联络员:郭志涛(13259609201)

(四)贺兰县检查组

长:吴振荣  灵武市住建局副局长

员:段佩成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刘涌涛  灵武市住建局工作人员

张希梅  外聘专家

联络员:段佩成 (13037978989)

(五)永宁县检查组

长:李嘉伟  贺兰县住建局副局长

员:杨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贺兰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孙晓亮  外聘专家

联络员:杨龙(13469576230)

(六)灵武市检查组

长:杨  永宁县住建局副局长

员:黄子轩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永宁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李文彪  外聘专家

联络员:黄子轩(13895150068)

三、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检查项目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等,施工现场主要施工区域、危险区域是否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二)人员履职方面。检查项目是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严格到岗履职,项目经理每月到岗天数不少于22天,项目总监监理一个项目时,每月不少于18天,监理多个项目(不大于3个),每月不少于12天,是否存在只打卡不履职的情况

(三)自查自纠方面。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银川市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改报告。

(四)预防高坠方面。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是否符合标准,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是否按规范防护,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是否按规范防护,卸料平台搭设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按要求分离。

(五)施工用电方面。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审批,作业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是否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和验收并签字,现场作业是否按方案施工,配电箱、开关箱接线是否符合规范。

(六)起重机械方面。检查项目是否办理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防坠安全器是否在标定期限内,各限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标准节无严重锈蚀或变形、螺栓无松动现象,设备有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监理单位针对设备在安装、拆卸等危险环节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具有旁站记录。

(七)模板、脚手架及基坑工程方面。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批,是否进行技术交底,使用前是否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和验收并签字,现场是否按方案施工,扫地杆、顶托设置是否符合规范,保证作业人员是否有可靠立足点;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脚手架出入口防护是否按要求设置,自二层起每10米高度是否进行内封闭。深基坑临边防护齐全,上下安全通道按规范设置。

(八)建筑施工消防、危化品方面。检查项目是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布置是否合理,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布局、配置是否合理,无失效灭火器材,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及指定动火监护人员,重大危险源管理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检查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建筑施工作业场所的高危性、严峻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敢于碰硬,随查随处

(二)严守工作纪律,压紧压实责任。此次检查车辆使用及相关费用由各县(市)区自理。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安全隐患,要施行台账管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统筹,及时总结分析。各检查组原则上每日均需开展检查工作,并形成当日问题清单和简要信息,经组长审定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上报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检查工作统筹安排,及时汇总分析各组上报的问题清单和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银川市政府。同时,及时收集汇总各组反馈问题,抓好问题整改,直到问题整改到位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