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住建发〔2022〕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银川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6月14日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进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近期安全生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措施”总体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标准化、社会化水平,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力度,着力加强监管,遏制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冯德旺 银川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范永胜 银川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承强 银川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曹生智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闫 军 兴庆区副区长
马小龙 金凤区副区长
马宏军 西夏区副区长
蒋恒斌 贺兰县副县长
黄学忠 永宁县副县长
杨 斌 灵武市副市长
成 员:惠晓丽 银川市住建局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姚劲立 银川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李小芹 兴庆区住建局局长
王永志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陈 刚 西夏区住建局局长
刘德彬 贺兰县住建局局长
许 波 永宁县住建局局长
李 广 灵武市住建局局长
银川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6个检查组,按照属地规避原则,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对三区两县一市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主任由范永胜同志兼任。
(一)兴庆区检查组
组长:王新林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薛世鹏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罗浩武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工作人员
王彦飞 外聘专家
联络员:薛世鹏(18295173009)
(二)金凤区检查组
组长:买元宁 西夏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吴春利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弋德胜 西夏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孙元恒 外聘专家
联络员:吴春利(17752306884)
(三)西夏区检查组
组长:丁岩 兴庆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郭志涛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丁 欣 兴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刘占其 外聘专家
联络员:郭志涛(13259609201)
(四)贺兰县检查组
组长:吴振荣 灵武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段佩成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刘涌涛 灵武市住建局工作人员
张希梅 外聘专家
联络员:段佩成 (13037978989)
(五)永宁县检查组
组长:李嘉伟 贺兰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杨龙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施凯 贺兰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孙晓亮 外聘专家
联络员:杨龙(13469576230)
(六)灵武市检查组
组长:杨策 永宁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黄子轩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张斌 永宁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李文彪 外聘专家
联络员:黄子轩(13895150068)
三、时间安排
从6月15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检查项目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等,施工现场主要施工区域、危险区域是否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二)人员履职方面。检查项目是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严格到岗履职,项目经理每月到岗天数不少于22天,项目总监监理一个项目时,每月不少于18天,监理多个项目(不大于3个),每月不少于12天,是否存在只打卡不履职的情况。
(三)自查自纠方面。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银川市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改报告。
(四)预防高坠方面。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是否符合标准,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是否按规范防护,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是否按规范防护,卸料平台搭设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按要求分离。
(五)施工用电方面。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审批,作业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是否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和验收并签字,现场作业是否按方案施工,配电箱、开关箱接线是否符合规范。
(六)起重机械方面。检查项目是否办理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防坠安全器是否在标定期限内,各限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标准节无严重锈蚀或变形、螺栓无松动现象,设备有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监理单位针对设备在安装、拆卸等危险环节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具有旁站记录。
(七)模板、脚手架及基坑工程方面。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批,是否进行技术交底,使用前是否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和验收并签字,现场是否按方案施工,扫地杆、顶托设置是否符合规范,保证作业人员是否有可靠立足点;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脚手架出入口防护是否按要求设置,自二层起每10米高度是否进行内封闭。深基坑临边防护齐全,上下安全通道按规范设置。
(八)建筑施工消防、危化品方面。检查项目是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布置是否合理,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布局、配置是否合理,无失效灭火器材,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及指定动火监护人员,重大危险源管理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建筑施工作业场所的高危性、严峻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敢于碰硬,随查随处。
(二)严守工作纪律,压紧压实责任。此次检查车辆使用及相关费用由各县(市)区自理。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安全隐患,要施行台账管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统筹,及时总结分析。各检查组原则上每日均需开展检查工作,并形成当日问题清单和简要信息,经组长审定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上报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检查工作统筹安排,及时汇总分析各组上报的问题清单和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银川市政府。同时,及时收集汇总各组反馈问题,抓好问题整改,直到问题整改到位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