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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保障须知

2022-02-18 17:40

    一、申请住房保障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的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社区公示五个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辖区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审核部门市辖区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审核部门复审五个工作日,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批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有关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符合条件的,在政府网站等媒介公示五个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银川市住房保障证》。

二、申请各类住房保障条件

申请保障类型

限价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本市户籍)

住房租赁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非本市户籍)

户籍条件

本市市辖区户籍

本市市辖区户籍一年以上

持有本市市辖区居住证

住房条件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十五平方米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收入条件(2022年标准)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5301元/月/人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4595元/月/人

银川市市辖三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4595元/月/人;

2. 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纳灵活就业保险三年以上,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以上且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年龄条件

                 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

拥有机动车辆(车辆价值以购置发票或评估报告为准)

仅一辆车且价值不超过十二万元的非营运车辆


仅一辆车且价值不超过十二万元的非营运车辆

三、 申请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

1.《银川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登记审批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

2.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含夫妻双方及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的收入证明(上学的提供学籍证明)。工资以银行代发的提供一年以上收入流水;以现金发放的由用人单位开具工资介绍信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休职工或领取养老金的,提供一年以上银行流水并携带退休证;无收入按规定核定;

3.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申请家庭承租他人住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申请人为户口簿户主且户口簿地址为住宅的,需提供该住宅的产权证明)。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还需提供租房备案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户籍迁入银川市三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地住房及备案情况证明、是否参加房改、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情况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在A4纸张的一面;户口簿除复印本人页,还要复印户口簿首页);

5.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具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财产分割书);

6.家庭拥有车辆的,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或车辆价值评估报告;

7.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供如低保证、残疾证、军烈属、劳模、英模等证明;如属重大疾病,提供诊断证明、医药费票据、住(出)院证明等)。

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民大厅五楼A厅

网址:http://zwfw.nx.gov.cn/ycs/index.htm

电话:555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