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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2016年房地产关键词

 
  时间:2017-02-06 11:02 阅读量:5  

  去库存 

  2016年初,地方和全国“两会”定调2016为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之年。针对去库存难题,中国央行和银监会2016年2月2日联手发布房贷新政: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高价地频现 

  2016年3月份以来,全国土地价格明显上涨,高价地数量直线上升。这些高价地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二季度地方国土部门上报异常交易地块数量环比、同比均明显增加,单价创新高的异常交易地块数量达到2014年以来单季度最高。 

  “四小龙”房价跳涨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首次出现房价上涨前几名被二线城市包揽的情况,其中合肥、厦门、南京新房价格环比涨幅均超过4%,分别为5.8%、5.3%和4.4%。苏州房价上涨幅度和南京等城市相当。2016年南京、苏州、厦门和合肥四城房价由于涨幅凶猛,被业内称为楼市“四小龙”。 

  万科股权之争 

  “万宝之争”最早开始于2015年,并在2016年持续进入白热化。截至2016年11月底,宝能系通过前海人寿及其他资管计划,前后五次举牌万科,通过自有资金买入、融资融券、收益互换、质押股权、资管计划等手段,共投入440多亿元,持有万科25%的股权,超过华润,成为第一大股东。宝能系不断举牌增持,引起了万科与王石的质疑和反对,引发强烈的社会关注与争论。 

  “排队离婚”购房潮 

  2016年8月份,上海限购“新政”在市场传开,包括“名下无房亦无贷款记录的购房者首付最低三成,利率无优惠”、“名下无房但有过按揭贷款历史的,首付最低五成,利率最低1.1倍”、“离婚不足一年的购房者,限购及贷款政策按照离婚前家庭情况处理”等重磅信息。由此,多地“离婚买房潮”兴起。 

  楼市过热 

  “9·30”楼市调控开启之前,国内多数二线城市出现房价连续数月上涨局面。9月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中,有63城上涨。楼市“过热”背后,“地王潮”也成热词,中原地产数据显示,2016年前9个月,百亿元总价地块高达6宗、超过50亿元的更是高达28宗。 

  “9·30”楼市新政 

  9月30日,北京、天津发布楼市调控新政,其后在短短的国庆节期间,全国20余座楼市热点城市纷纷发布调控新政。这是自2014年全国房地产政策开始松绑后,首次出现地方政府集中出台调控政策。 

  严查“首付贷”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 

  热点城市楼市降温 

  11月,70个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减少,分别比上月减少7个和8个。与11月上半月比,11月下半月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中,北京、天津、上海、杭州等9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 

  建立长效机制 

  12月16日正式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的定位。同时明确,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据《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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