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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指导,落实责任体系 推动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1-04 10:22 阅读量:5  

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近日,市住建局深入香榭金岸项目开展《宁夏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管理规定》政策宣贯工作,着力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加强宣传指导,明确质量首要责任市住建局不断深入宣传指导,认真做好政策贯彻解读,着力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从源头抓好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全面责任。对因工程质量给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通过现场宣传指导,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要求,健全权责一致、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切实激发建设单位主动关心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动建筑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落实责任体系,保障住户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体系,针对住宅质量保修问题较为突出,投诉多、处理难,社会矛盾集中现状以及部分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第一责任人义务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项目公司,项目结束后公司随之注销,导致质量保修主体缺失实际情况一是明确建设单位建立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组织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对造成的损失先行赔偿。二是细化质量保修期规定,明确建设单位对房屋的质量保修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经维修合格的部位可重新约定保修期限。三是明确房地产项目公司注销后责任承接具体举措,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企业发生注销情形下由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具有承接能力的法人承接质量保修责任。

压实社会责任,切实提高房屋质量。建设单位应当致力于设计和建造高质量的住房,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环保符合居住标准,并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设施。同时,针对近年来金凤区各小区群众关心、集中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局逐一进行宣传指导,要求建设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注重细节管控,在交付前针对以上事项开展专项排查,有效减少房屋质量投诉,提高房屋品质和住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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