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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二批)的处理决定

 
  时间:2016-06-23 11:35 阅读量:5  

银住建发〔2016〕402号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施工、监理、劳务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严惩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侵权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优化建设领域信用环境,依据自治区、银川市建设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现对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的通报》中涉及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力,导致群体上访时间持续长、化解难度大的13起典型案例相关责任企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对宁夏寅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宁夏众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长河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宁夏土木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在房地产信用等级评定中予以扣除30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予以曝光。

二、对宁夏北方彩新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大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阳海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瑞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合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扣除200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予以曝光。

三、对宁夏凯达祥劳务公司,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予以曝光。

望我市各建筑业企业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切实根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顽疾,确保全市建筑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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