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9 14:50 阅读量:5
局机关、局属各企业基层党组织、非公行业党委、各联系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持续提升非公企业党建“两个覆盖”质量,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对党建指导员做出调整,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化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责任落实
党建指导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落实服务指导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执行任务清单,全面掌握企业党建工作基本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发展等情况,每月至少开展1次入企服务指导,一方面,督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诚信经营,按章纳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另一方面,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运行情况,调研已出台政策的执行情况,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技能竞赛、应急演练等工作,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党组织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在每月30日前填写《市住建系统党建指导员联系服务表》并报送至非公行业党委。对于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适时提交非公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党建工作指导组组长要充分发挥党务骨干带头作用,进行业务“传帮带”,并指导督促党建指导员认真履职,协调解决党建指导员反映的有关问题,配合做好党建指导员考核评价,如实反映其工作表现。
非公行业党委配合局组织人事科加强对党建指导员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思想政治、党建业务、政策法规、生产经营管理和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党建指导员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
党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非公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每年组织召开述职评议会对党建指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党建指导员填报《党建指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至非公行业党委,行业党委牵头负责日常履职表现、企业反馈评价内容。党工委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公示。
二、确保工作成效
针对非公企业党建基础不一、经济规模不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特点,按照因企制宜,科学分类、合理设置要求,对所属49个企业进行分类。将符合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基层党组织创建要求,党建工作扎实、自身发展较强、党建与发展深度融合、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的4个企业分为示范类;将党建工作有一定基础,自身发展相对较好,党建与业务融合有进步空间的24个企业分为提升类;把未成立党组织的21个企业分为覆盖类,按照工作量大小分别选派专职和兼职指导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示范类”项目要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围绕深化学习、亮化品牌、细化工作等思路,在凝心铸魂、党建引领、提质增效等方面下功夫,助力非公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星级党组织评星晋级创建工作。“提升类”项目要狠抓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阵地,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将党建“软实力”转化为推动生产经营发展的“硬支撑”。“覆盖类”项目要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打造“红色矩阵”。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建立党总支,党员100人以上的建立党委,并同步建立纪检机构。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采取联合组建方式,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全面推行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党、工、青、妇“四位一体”共建模式,帮助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建立党组织。
三、严肃工作纪律
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应当遵守“五不”纪律:即不得低价购买非公企业产品;不得借工作之便在非公企业谋取私利;不得接受非公企业宴请和馈赠;不得在非公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不得在非公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对违反上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银川市住建系统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联
系企业明细表
2.市住建系统党建指导员联系服务表
3.市住建系统党建指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郝冬宁,689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