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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系统“警示入脑廉洁润心”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05 10:30 阅读量:5  

银住建党发〔2023〕7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党组织,非公企业行业党委

现将《银川市住建系统“警示入脑廉洁润心”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2023年33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建系统“警示入脑廉洁润心”

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及区市纪委全会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全市住建系统“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活动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重在预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引导住建系统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鲜明立场,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锤炼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管好生活圈、交往圈,严守规矩、不逾底线,自觉扎紧纪律规矩的“紧箍咒”,筑牢勤政廉政的“防火墙”,为实现“四个示范引领”目标、加快建设先行区示范市和创新发展引领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警示入脑、廉洁润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活动安排

1.召开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

时  间:3月上旬

地    点: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9会议室

参加人员:局党组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及在编干部

责任科室办公室

2.廉政党课宣讲

时    间:3月下旬

地    点: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4会议室

参加人员:局党组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

具体安排: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讲廉政党课,

责任单位:办公室

3.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

时  间:3月份

参加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处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挂职干部、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

具体安排: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梁言顺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邀请银川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就新出台的《中共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若干意见》作辅导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廉洁从政开展研讨交流。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机关党建)科、办公室

4.优秀廉政“微”党课评选活动

时  间:3月6日—31日

具体安排:从系统基层党组织中评选优秀廉政“微”党课视频,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内容紧扣住建领域工作实际,主题鲜明、制作精致,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非公行业党委

5.开展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擂台比武、工作晾晒”活动

时  间:3月1日-31日

具体安排:对照“强素质、强服务 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晒出工作亮点、查找工作不足,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拒绝“躺平”心态实现事业新发展、作风新气象。

责任单位:办公室

6.组织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廉政警示教育

时  间:3月上旬

地  点: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4会议室

具体安排: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作廉政党课宣讲、集体廉政谈话,结合近年来我市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新录用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机关党建)科

7.举办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宣讲

时    间:3月下旬

具体安排:邀请银川市反腐倡廉巡回宣讲团成员为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廉政之基。

责任科室办公室

8.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忏悔警示录

时    间:3月份

地    点: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4会议室

具体安排: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自治区纪委监委制作的《为官之箴》、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贪欲下的沉沦》等系列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忏悔警示录,进一步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到警钟长鸣。各局属单位党组织自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单位党支部

9.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时  间:3月份

地  点:银川市辖区内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具体安排: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到宁夏工委纪念馆暨永宁县廉政教育基地、贺兰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灵武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镇北堡党员警示教育中心、银川公交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等警示教育场所接受一次警示教育

责任科室办公室

10.组织开展“颂党章,忆初心”廉洁从政主题党日

时  间:3月份

具体安排:系统内各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以“廉”为主线,组织开展“颂党章,忆初心”廉政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开展廉洁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机关党建)科

五、有关要求

    系统内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每项活动的责任科室(单位)要提前谋划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载体3月24日前将“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至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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