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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推荐报送2022年度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3-01-19 16:11 阅读量:5  

局机关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非公企业行业党委,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交通)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住建行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系统2022年度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推荐方案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目标考核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非公企业行业党委。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为局机关各室、局属各单位、非公企业,三区两县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交通)局干部职工,以及在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改进作风专项行动、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环境综合治理、志愿服务、信访、信息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

二、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1.领导班子团结,班子成员党性强,作风好,密切联系群众,政务公开,勤政廉洁,群众威信高;

2.工作业绩突出,办事公道,行业作风优良,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

3.干部职工整体素质高,精神面貌好,所从事工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显著;

4.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纪律严明,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无重大事故,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5.信访维稳工作政治站位高,及时化解处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被市委、市政府及《银川住建》刊物采用率高。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表现优秀。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详见附件3)

1.模范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政治过硬,立场坚定。

2.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道,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勇于开拓,善于钻研,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群众公认。

4.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5.在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文明城市、程建设政府采购专项治理、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志愿服务、信访、信息等工作中表现较为突出。

、评选办法

1.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先进集体评选,由各单位自行推荐后,局党组(党工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评定。

2.先进工作者由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上而下动员,自下而上组织评选推荐,分配名额要侧重用于基层单位和一线职工。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上而下动员,自下而上组织评选推荐,分配名额要侧重一线干部职工。

2.凡2022年工作期间获得区、市、局系统奖励的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3.局机关推荐工作由机关支部负责组织。学习强国先进单位和标兵由局组织科负责统计(各单位不再组织报送),由局党组(党工委)审定。

4.请局机关各室、局属各单位及三区两县一市住建局(建设交通)113日前报送《2022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和《2022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局办公室603室

联系人:袁秉田、陈静,6899909

  

  件:1.202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22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1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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