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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0-12 10:55 阅读量:5  

银住建党组发〔2020〕25号

局机关、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银川市住建局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任务分工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党组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建局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银川市委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责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区市党委决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专家讲座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各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在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美丽新宁夏的奋斗实践中走在前列 勇立潮头 做好表率的决定》《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培育发展生态经济 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发挥引领作用的若干意见》,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落实银川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2.严格执行《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建立本单位、本行业落实任务清单和落实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在全系统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对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不足,紧盯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二)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系统贯彻落实

3.严格执行局党组(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务公开等制度,有效推动民主集中制发挥作用。加强对局属单位党组织、非公行业党委的督导检查,确保政令通畅、落实有力。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非公行业党委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4.全面贯彻实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经常对标对表党的政治路线,确保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要求不打折扣、不出偏差。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及区、市党委关于创建模范机关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筑牢政治机关意识。积极培育选树“干事创业好班子”“担当作为好干部”“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坚定、担当作为。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5.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多维度测察、多渠道考察、多方式核察识别干部,结合干部平时一贯表现和一时表现对比分析、相互印证干部政治表现,坚决把搞“伪忠诚”、两面派的干部识别出来、挡在门外、清除出去。常态化开展“345”锤炼初心、体悟使命教育,不断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6.坚持党组(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干部集中轮训和定期学习等制度,指导督促局属单位党组织抓好理论学习。成立领导干部读书班和青年理论学习班,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大学习”活动为载体,完善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研讨“三位一体”学习模式。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学习,有效运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效果。强化理论研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重大专题,深入开展住建领域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实际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7.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积极稳妥做好住建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健全完善重大情况党内通报制度,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研,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围绕“一高三化”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要求,聚焦市域治理、脱贫攻坚、互联网数字经济等,着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清廉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9.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开展干部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分层分领域办好“理论大讲堂”,切实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双签字”制度,加强对重点局属单位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10.细化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六项行动”工作任务,全面提升住建领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续推进“三强九严”工程,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压实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全面推进“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强支部建设。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非公行业党委

11.以“四优四提”为抓手,强化党建领域,探索推进物业管理融入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做强“红色物业品牌”,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和治理效能。

牵头科室:局物业科、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市物业中心党支部、非公行业党委

12.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把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关键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择优选派骨干人才参加高级别、高层次培训教育。建立后备干部跟踪培养和人才激励机制,引进紧缺高学历、高技术人才,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加强人才保证。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1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定期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自纠,防范和查处分批多地操办婚丧喜庆、借培训之机绕道旅游、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等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三十五条措施,实行发文开会总量限额管理,防止文山会海反弹。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14.从局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持续发力整治“三不为”“疲牛虚”作风问题,坚决治理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紧盯“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落实,坚决纠正和查处办理群众诉求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等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5.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16.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查办案件,督促各科室、各单位积极落实,配合协调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强保障,为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17.始终以“三不”一体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对党员干部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制止问题扩大化,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源头治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八)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18.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和区、市党委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情况,及时跟进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执规责任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增强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作执行制度的表率,形成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制度执行年各项工作要求,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效能目标管理内容。从严从快推动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建议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发现问题和漏洞,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九)领导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工作,支持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对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督促,防止“灯下黑”

19.强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执行,推动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定期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倒逼各级党组织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月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党建工作月度任务提醒告知制,列出任务清单,逐项紧盯落实。

牵头科室:局组织人事科、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十)加强对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0.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全局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统战工作不少于1次,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党外人士联系沟通。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重视培养使用党外干部、人才,丰富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团结带领局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发挥政治作用,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党的建设。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2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内容,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工作落实。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找准短板、堵塞漏洞,及时制定一批管行业、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注重以违纪违法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抓严管、常抓长管。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二、责任落实

(一)加强部署安排。局党组(党工委)根据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并督促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局党组(党工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听取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注重分析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同时,局党组每年年初及时向市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二)深化宣传教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每年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三)严肃政治生活。局党组(党工委)和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分别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局党组(党工委)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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