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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落实“基层减负三十五条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31 13:34 阅读量:5  

银住建党办〔2019〕2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住建局落实“基层减负三十五条措施”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住建局落实“基层减负三十五条措施”责任分工方案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党工委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建局落实“基层减负三十五条措施”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三十五条措施,切实把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树牢正确的政绩观

1.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宁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响应“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践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集体调研银川座谈会精神,不断巩固提升“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成果,持续深入转思想、转理念、转作风,加快推动银川高质量发展。

责任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4.在全市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疲牛虚”“慵懒散”等作风顽疾,着力解决“嘴上空跑”“纸上旅行”“虚多实少”等问题。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排查本地区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环保督察组等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和纠正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的问题。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大幅精简会议活动

6.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以局党组(党工委)、行政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切实减少各类工作会、专题会、协调会。2019年度党组(党工委)、行政会议较上年度下降30%以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会议总量压减幅度不低于30%。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7.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和报备制度。各议事协调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召开的全局性会议,须提前按程序报批,未列入计划或未经局党组(党工委)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召开全局性会议。凡局分管领导专题会议能解决的问题,不再召开局党组(党工委)、局务会议研究。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8.严控会议规格。局主要领导一般不参加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除党组(党工委)书记、局长主持召开的会议外,其他分管领导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各科室召开的会议,不要求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除法定会议或全局领导干部大会等重大会议外,一般不要求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9.严控会议规模。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各议事协调机构、各分管领导、局属各单位召开会议时,不得通知没有任务的单位参会、陪会,不得随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0.严格控制逐级召开会议。局党组(党工委)和局行政召开会议部署到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一级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可不再开会部署。局属单位一级安排部署工作尽可能要求具体、措施明确,一般不要求所属站(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1.创新会议形式。能合并套开的会议不再分别召开,参加人员范围相近的会议可安排集中召开。凡到现场可解决问题的,不在会议室开会;凡可通过座谈会议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专题汇报会。非紧急会议不得连夜传达,急于表态、急于报告。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12.严格控制会议时间。除法定会议外,局党组(党工委)、局行政召开的全局性的工作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20分钟,且只安排一位局领导作主讲。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外,其他市级领导在全市性会议上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40分钟以内,表态(交流)发言总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各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单位)安排部署年度工作或一般性工作的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20分钟。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3.建立“无会月”“无会周”制度。每年8月一般不安排召开全市性会议,(单位)每月第二周一般不安排召开正式会议。

责任部门: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14.规范各类调研活动。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局党组(党工委)班子领导调研活动的统筹协调,防止“扎堆”调研。调研期间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局分管领导一般不召开工作汇报会。从严控制调研陪同人员,局主要领导调研,只要求局属各单位1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其他局领导到基层调研,只要求局属单位1名班子成员陪同。提倡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要求基层陪同的暗访式调研,原则上局领导暗访式调研要占到年度调研的1/3以上。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大幅精减文件材料

15.从严从紧把好发文数量。减少普发性文件,2019年局党组(党工委)和局行政(局办公室)下发的普发性文件较上年度压减30%以上,局属各单位下发的普发性文件总量压减30%以上。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6.从严控制发文规格。能以局属单位单独发文的,不再以局党组(党工委)、局行政名义发文。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7.杜绝层层发文。局党组(党工委)、局行政出台的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局属各单位(含非公企业行业党委)一般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或直接转发至下一级。科学确定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属于党务、政务公开范畴的,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不再发文。

责任部门: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18.严格控制各种总结报表等材料。机关各科室不得随意要求局属各单位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确需基层单位报送材料的,一般只要求报送经济运行数据指标、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正反两方面典型等,最大程度地减轻基层负担。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9.减少各类专报材料。严格执行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除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或局党组(党工委)、局行政主要领导要求外,局属单位不得直接向局党组(党工委)、局行政报送专报类材料。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大力倡导“短实新”文风,各种文稿材料要开门见山、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反对穿靴戴帽、冗长空洞。严格控制公文篇幅,除事关长远和全局发展规划外,局党组(党工委)、局行政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5000字以内),向局党组(党工委)、局行政呈报的文件一般不超过5页(3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2000字以内。简报以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类为主,一般在2000字以内。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大幅精简督查检查考核

21.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实行总量控制,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未列入年度计划和未经局党组(党工委)审批同意,各议事协调机构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不得自行开展涉及各县(市)区以及本系统全市性的督查检查考核,严控减并针对单一或局部范围内的业务督查检查考核活动,坚决杜绝以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为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2.督查检查考核能够在县一级完成的,原则上不向下一级延伸,确需延伸的以抽查为主,抽查对象不超过总数的1/3。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3.创新督查检查方式方法,多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面问题、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

责任科室:办公室

24.坚决纠正“突击式”填表报材料现象,除特殊情况外,要给基层留出至少3天以上准备时间。5月底前,集中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中简单以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成立专班、签字背书等作为工作评价依据的做法进行清理,保留事项仅限于中央和自治区、银川市有明确要求的。凡区市党委、政府未规定或未经局党组(党工委)批准的,一律不得要求签订“责任状”。

责任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5.对“一票否决”事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及示范创建活动进行清理规范,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除中央和自治区、银川市明令禁止的、事关全局性战略性任务的否决清单外,不得再“私设”任何否决事项。

责任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6.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一个考核项目的指标一般不超过5项,对街道(社区)、乡镇(村)的各项考核指标压减50%以上,坚决纠正和杜绝层层加码。注重考核实效,重点以反映实绩、突出落地落实情况的硬性指标和群众评价指标为主,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组织科、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7.严格落实一线考察考核干部制度,综合运用日常跟踪调研、专项巡察督查及审计、绩效考核等结果,大力选拔任用在基层一线长期磨练、埋头干事、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对在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配合部门: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28.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注重从政治上精神上物质上重奖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拉大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奖励的差距,让担当作为的干部有更现实、更直接的获得感。组织开展“干事创业好班子”“担当作为好干部”选树宣传活动,深度挖掘、大力宣传干事创业先进典型,让实干者更有尊严、更有地位。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局属各单位

29.建立容错认定“三同步”机制,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鼓励干部大胆改革创新,对非主观原因且无徇私枉法的工作失误宽容对待、给予改正机会;对一般性工作偏差,及时进行不足提醒,帮助总结教训、改正完善、免于问责;对工作积极探索且政策法规未明令禁止的做法,给予支持。对认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在提拔使用、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时不受影响、不作负面评价。有针对性地遴选一批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切实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配合部门: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30.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坚决杜绝“为问责而问责”,严防问责泛化简单化。确需问责的,要充分听取被问责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本人的意见,确保事实清楚、全面客观,主动纠错情况要作为考量问责轻重的依据。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

31.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定期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对积极主动改正错误,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在处分影响期满后,正常使用和重用提拔。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配合部门: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32.规范谈话函询工作,严控谈话知悉范围,减少被谈话人与无关人员接触机会,防止额外增加心理压力。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第一时间以适当方式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消除顾虑,防止好干部被“污名化”。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查处。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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