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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党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构的通知

 
  时间:2016-09-21 16:10 阅读量:5  

  银住建党办〔2016〕32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行业党委(协会):

  为全面推进“切实发挥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在农民工群体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市级党建重点项目落实,充分发挥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两个”作用,扎实做好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促进全市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经系统党委(党组)同意,决定成立系统“切实发挥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在农民工群体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市级党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党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梁海滨 市住建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罗正余 市建筑行业党委副书记

  田党政 市房地产行业党委副书记

  闫 军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成 员:时钦华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质量安全主管

  李志峰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建筑市场主管

  任淑娟 市住建局组织人事主管

  王晓东 市住建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姚劲立 市住建局房地产行业管理主管

  董妙玲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焦晶峰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主任

  杨建民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副书记、副主任

  李全福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副主任

  张新纪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李晓兰 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邵 峰 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副主任

  方贵元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 斌 市房投公司(建设办)支部书记、主任

  李淑清 市建筑行业党委党群工作部部长

  陆丽莉 市住建局办公室宣传专干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级党建重点项目组织领导工作。下设党建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党建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落实、督导等工作。

  (一) 党建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办公室:

  主任:任淑娟

  成员:邵峰、仇晓、邵华

  (二)党建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办公室:

  主任:罗正余,副主任:田党政、闫军

  成员:李全福、方贵元、李淑清、施红、徐菁忆、熊长立、许洁、路光、王志熙

  二、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党建项目领导小组在市委组织部、市非公党工委市和市住建系统党委(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区市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负责党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一)梁海滨组长:全面负责并组织领导项目推进各项工作。

  (二)罗正余副组长:在组长领导下,负责组织项目推进落实工作办公室做好各项制度制定,开展督促检查、宣传动员、新闻报道、信息报送,培育和树立项目典型人物和事例,全力推进“6个2”要求的落实,组织或参与结构杯、凤凰杯、安康杯等考核评比工作,并协调化解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等工作。同时负责牵头建筑行业项目建设“6个2”要求的落实工作,积极指导和督促项目有关党群组织建设,组织做好项目党建有关任务及对接服务等工作。

  (三)田党政副组长:在组长领导下,负责牵头房地产行业建设项目“6个2”要求的落实工作,积极联系、指导和督促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落实项目党建有关任务,做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信访维稳、党群组织建设等对接服务工作。

  (四)闫军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临时党支部、农民工工会组建成立及党群阵地建设,各项制度的顺利落实;负责指导阅海万家及保障性住房等项目部党群组织成立;负责项目部党建联络员、维稳员队伍组建及管理考核工作;负责联系在银施工的中字头、央字头企业,以及党组织关系不隶属市住建系统党委管理的,有在银在建建设、施工或监理项目的本地企业,积极协助建筑行业党委、房地产行业党委与上述企业组建成立党组织或在项目建设期间建立党建工作“双重管理”关系;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按时支付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一协调,全面推进工作顺利落实。

  其他成员: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责任分工要求,做好本业务领域、本业务职责范围内党建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协调联系配合、有关信用奖惩赋分、不良行为记录等工作。

  三、项目综合协调办公室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有关决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

  2、负责项目计划任务推进情况的催办落实及有关情况通报;

  3、负责组织党建重点项目周例会,统筹督促项目推进情况。

  4、负责做好与市委组织部、市非公党工委及非公办有关项目工作的联系沟通;

  5、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之间的有关协调沟通工作;

  6、负责党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汇总、信息报送及相关迎检组织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推进落实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党建项目的组织实施、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联络、督办落实和服务等工作;

  2、负责党建联络员、维稳员队伍及党群阵地建设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联系在银建设施工的中字头、央字头企业,以及党组织关系不隶属住建系统党委管理的本地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阅海万家和保障房施工项目部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维稳责任书签订,开展组建成立党组织或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实行党组织“双重管理”,纳入建筑、房地产行业党建管理,并指导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4、负责建筑施工项目部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备案、实名制管理考勤、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及工资按时支付等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的催办、检查、监督;

  5、负责指导督促或组织各项目部开展有关宣传教育、技能培训、依法维权等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

  6、负责指导督促各项目部开展党群活动;

  7、负责项目有关信息采集、编撰及报送工作

  8、负责党建项目进展情况统计、阶段性总结、经验做法和有关事迹、典型案例等收集归纳、总结提炼,档案建立及收集完善工作;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希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项目综合协调和项目推进办公室,以及参与项目建设推进落实各环节各阶段的全体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九种意识”,团结一心、凝聚合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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