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13 15:36 阅读量:5
银住建党发〔2016〕28号
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关于党建带妇建 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夯实妇联组织基础,切实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现结合实际,将住建系统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妇联基层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补充。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领广大妇女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妇女发展目标,实现妇联工作新跨越的紧迫任务。在住建系统坚持党建带妇建,要建立健全的基层妇联组织,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教育引导和组织动员住建系统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广大妇女在加快银川开放内涵式发展、推进落实住建系统各项事业发展和各项工作任务中的“半边天”作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妇联组织都要树立党群一体共建的理念,通过党建带妇建,推动党建和妇建带促结合、同步推进、同步提高。
二、认真落实党建带妇建目标任务,努力建设“六有”基层妇联组织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工作生命线,以妇女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带组织、带队伍、带载体、带阵地、带制度建设,努力促使基层妇联组织达到“六有”目标:即有立体化、多层面的组织体系;有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专(兼、挂)职干部队伍;有特色鲜明、受妇女群众欢迎的工作载体;有功能实用、充满活力的工作阵地;有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有妇女群众满意、党和政府认可的工作业绩,使广大妇女群众得到更直接、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使基层妇联组织成为妇女群众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
三、构建基层妇联组织体系,激发基层妇联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一)建立健全基层妇联组织,扩大妇联组织覆盖面
凡妇女人数3人以上的单位,都要建立妇联组织。不具备建立妇联组织的,可依据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行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与其他平级党组织联合建立妇联组织,也可挂靠上级党组织建立妇联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妇联组织,符合建立妇联组织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与党组织同步建立妇联组织。做到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基层妇联组织就跟进到哪里;妇女群众聚集到哪里,基层妇联组织就覆盖到哪里。从今年下半年起,各级党委要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内容,对应建不建的单位,基层党组织不得评星晋级。2016年上半年已进入评星晋级考评阶段的基层党组织,应建尚未建立妇联组织的,要抓紧组建,10月底前完成组建任务,年底前仍未落实组建任务的,将取消或降低党组织星级等次。
(二)选优配强妇联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
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妇联主席应由本单位女性领导干部兼任。若班子中没有妇女领导干部,兼任妇联主席职务的党员,应进入本级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加强妇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分层次将妇联后备干部纳入科级后备干部、局属单位中层后备干部序列,加大基层妇联干部、妇女党员培训工作力度,注重培养基层妇女干部等女性精英。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联系服务妇女群众
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在妇女党员中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广大妇女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深化巾帼文明岗、巾帼标兵创建等活动,引导和带动住建系统广大妇女立足岗位作奉献,巾帼建功争先锋。以妇女党员和妇女先进模范人物为示范引领,引导广大妇女砥砺道德品格,成长成才,传承家庭美德,弘扬文明新风。继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各级妇联干部要深入基层,联系妇女群众,积极帮助基层妇联和妇女群众排忧解难。继续做好系统内及结对单亲贫困母亲等特殊群体的生活救助、精神抚慰和人文关怀。
(四)加强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功能完善的妇女之家
按照“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合力服务群众”的要求,将妇女活动阵地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成立妇联组织的单位,要依托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妇女之家”。发挥互联网信息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结合微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网络妇女之家”,切实做好联系服务和教育培养妇女工作。
(五)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
基层妇联组织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组织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听取1次妇联组织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妇联工作问题。基层党组织召开重要工作会议和研究有关妇女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应当邀请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列席,听取意见。落实基层妇联组织换届制度,基层妇联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同步换届选举。建立基层妇联主席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妇联组织会议、学习培训、组织活动、联系群众、档案管理、考核评比等制度,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是妇联工作中的基础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切实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整体规划和党组织的配套建设之中,建立落实联席会议、联合调研、跟踪指导、经费保障等制度,分工负责,统筹指导,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确保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应该每名妇女人均不低于100元标准,保证妇联工作经费。非公经济组织妇联工作经费可税前列支。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党委要把党建带妇建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找准影响和制约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先进典型要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基层党组织、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积极性。
(三)加大信息宣传。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单位)党建带妇联工作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的信息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培育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积极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增强基层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更畅通、纽带更坚固。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