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04 15:21 阅读量:5
银住建党发〔2016〕26号
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个“党建月”活动的通知》(银党办[2016]51号)精神,结合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第十个“党建月”活动方案》,请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建月”活动,以扎实的工作业绩,向建党95周年献礼。
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2016年6月4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第十个“党建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我市的第十个“党建月”。为不断巩固提升“党建月”活动成果,持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根据市委、系统党委关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年”的安排部署,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个“党建月”活动的通知》(银党办[2016]51号)要求,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和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现就第十个“党建月”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做合格党员,强使命担当”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动员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集中1个月时间,认真总结“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年”阶段性成效,充分展示基层党建工作成果,着力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激励和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追求卓越的使命担当,践行“合格党员”标准,全身心投入到“两宜”城市建设中,用工作新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献礼。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务求实效,做实做强基层党建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深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题,开展“合格党员”第一专题交流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对照党的最终目标,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问题,树立政治坚定的党员形象。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交流学习研讨心得。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党课。各党委书记要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七一”总结表彰会上带头讲一次党课,扩大受教育面。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班子领导干部要轮流讲专题党课,要在所在支部或所在联系点等基层单位讲一次党课。
2、深入推进“双增双减”专项行动。召开系统“双增双减”专项行动推进会,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对“双增双减”专项行动再加压、再部署。探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双减”中发挥作用的途径,举办建筑工地项目部临时党支部成立大会暨现场观摩会,启动推进系统党委党建重点项目。发挥机关干部下基层、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作用,积极参与全市扶贫行动,落实扶贫工作任务。
3、深入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继续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全面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双找活动,查找一批失联党员,力争失联党员找回率达到100%以上;查找一批流动党员,力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率达到100%;查找一批“口袋”党员,力争党员组织关系回执率达到100%。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住建系统实际,与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排查工作责任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按时完成排查工作目标任务。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各行业党委、非公企业党组织要结合排查,认真分析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从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规范管理,形成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失联党员长期脱管失管、流动党员流动即流失、“口袋”党员组织关系“空挂”等问题,避免再次出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等问题。
(二)创新载体、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4、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党员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各基层党组织要树立“没有与环境治理无关的部门,没有与环境治理无关的企业、没有与环境治理无关的个人”的责任意识,在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主题党日”、“环境综合治理我参与”志愿服务等丰富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以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担当精神,率先垂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全市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5、开展“树党员形象、当发展先锋”主题宣讲。结合建党95周年评选表彰活动,选择住建系统各基层党组织中涌现出的先进党员代表,举办市住建系统“树党员形象、当发展先锋”先进事迹报告会,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和内容。各行业党委、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也要通过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道德讲堂、大讲堂等形式,组织先进模范和身边的典型人物,通过现身说教、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通过活动,充分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胸怀理想、改革创新、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奉献、勇于担当敢作为,在全住建系统党员群众中掀起学先进、创事业、作贡献的热潮。
6、组织各类主题观摩互动交流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建筑行业“两学一做”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年”现场推进交流观摩推进会、公用事业行业基层党建工作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观摩交流,促进各基层党组织之间互相学习提高,全面推动住建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举办住建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演讲比赛;抓好各基层支部第一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县处级干部学习研讨交流会,组织一线党员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参观城市建设,感悟银川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喜看银川新变化。
(三)强服务、促转型,全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7、健全基层党组织。规范机关党委、房改办党支部等党组织,做好相对后进党组织整顿提高工作;指导三个行业党委健全完善行业联合党支部;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8、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各基层党组织6月中旬前,都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个别建设及施工任务较重的企业党支部,可结合实际,推迟至年底前召开。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结合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专题学习研讨和对照检查、结合 “七一”评先树优、党员承诺践诺工作统筹安排,一并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9、扎实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立足破解发展瓶颈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党员以生活困难群众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服务重点,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基层、社区、街道开展便民利民、扶贫帮困、政策宣传等各类志愿者活动。系统各行业党组织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组织党员志愿者在在建房地产项目工地、物业小区、所在街道社区等开展张贴安全生产图片、关爱农民工、义务劳动等志愿活动,让广大党员在志愿服务中受到教育。
(四)夯实基础,选树典型,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担当奉献
10、细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严格星级评定标准。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化“堡垒工程”开展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年活动,继续做好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党建月”期间,系统党委及各基层党委将派出考评组,对照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计划和台账,进行复检和考评验收,落实“挂星评星”活动任务。
11、开展评优表彰活动。“七一”前夕,系统党委将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分别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隆重表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各自实际,也要相应开展“两优一先”表彰活动。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建党95周年庆祝活动,积极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1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庆祝建党95周年庆祝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广泛开展以“颂党恩铸党魂 跟党走”主题的庆祝建党95周年主题宣讲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庆祝建党95周年”、“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宣讲、演讲比赛、书法比赛、摄影展、劳动竞赛、好风好家庭好家训展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微心愿”,“走在前,做表率”等系列志愿活动;开展建党95周年主题征文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庆祝活动。通过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重温和感受我党光辉历程和建党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活动、助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年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树立“三个一流”(打造一流队伍、树立一流作风、创建一流业绩)目标,强化使命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高昂的斗志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建月”活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第十个“党建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意义重大。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年” 活动和“亮身份、创载体、明责任、重承诺、比技能、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确保第十个“党建月”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各具特色。
2、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要围绕年初系统党委党建工作安排,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双增双减”专项行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非公党建等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以“党建月”活动的开展,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策划设计和创新载体,分类指导、贴近实际、注重实效。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加强对“党建月”活动的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使每名党员都能主动参与活动,受到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党建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做法。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建党95周年及党建月活动浓厚氛围。
第十个“党建月”活动结束后,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各行业党委要于7月10日前,形成本单位、本行业活动情况总结,报局组织人事科。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建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重要内容,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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