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27 17:47 阅读量:5
银住建党发〔2015〕7号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过去的一年,银川市住建系统党委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规划贯彻落实,深化作风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正风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凸显“两个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局党委(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对2014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
(二)深化廉勤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以集中学习为引导,读书自学为基础,开展宗旨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正反面典型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培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
(三)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工作,每周一、二安排一名局领导及一名相应科室负责人公开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现场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发布各类信息5000余条,制作展板50块,提高社会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责任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四风”问题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查找“四风”问题风险点186条,制定防范措施197条,局属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查找风险问题267条,制定防范措施278条,推动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从源头上遏制“四风”问题的发生,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照整治内容,制定发放问卷调查表890份,征求意见、建议和查找到存在的问题40余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切实整改。三是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四是在局系统组织开展“不作为,不担当,行动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把“两不一慢”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建立长效机制,为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作风改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加大监督力度,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的对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进行6次专项督查,明察暗访8次,按照有关规定对24名同志给予了问责处理。
(六)严肃执纪问效,做好案件调查处理
对有关我局的群众投诉进行督查督办,对数字化城管等反映出的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追踪查访,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领导带头,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帮助企业、住户解决实际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严肃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调查上级纪委和领导批转、直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20余件,调查核实7件,对存在问题的15人进行了警示谈话。调查核实不实举报13件,给有关当事人予以澄清和说明,保护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案件1件。对全系统上下工作不能认真履职,不勇于担当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2人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对一名企业负责人给予了开除党籍的处分处理,对涉及工程项目206项、涉及金额19.8亿元的8家违规招标代理企业进行调查,对违规企业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具体表现在:一是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单一和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没能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今后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转变作风,正风肃纪,勤政廉政,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坚守责任担当,扎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是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紧密结合“两区建设”、“2258”工作思路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我局中心工作安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主动担责。各基层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班子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定期向局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纪委将定期向党委报告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腐败案件的地方,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四是细化责任。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严明组织纪律,使党员领导干部受教育守规矩
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和银川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及相关反腐倡廉建设规定,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培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和重要节假前廉政谈心工作。三是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严明党的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四是推行警示约谈制度,局纪委及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潜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前介入,对重要岗位、重点单位可能存在问题的个别人进行重点约谈,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患于未然。
(三)紧盯“四风”问题,狠抓作风建设
一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抓住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紧盯“四风”的新形势、新动向,着力整治“庸、懒、散、奢、假、浮、贪、私”等不良风气。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肃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及时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追责,在全行业形成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良好风尚,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带行风。二是抓小事防大错。严格落实《问责办法》及约谈制度,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三是建立健全群众评议、群众点题监察、联系助推等制度。巩固和深化审批效能最优化比对成果,深化关键岗位跟踪督评工作,整合调动下属单位党支部(总支)书记及纪检人员,积极参与全局性重大事项的督察督办,提高系统工作协同力。四是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工作程序,完善相关制度,制作《“一岗双责”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切实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力、责任感,切实打造出勤政廉政好机关。
(四)强化监督问责,提高系统工作效能
一是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强化作风建设督查,集中开展“慵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作出相应的问责处理,督查结果将进行汇总在年底作为评先评优及各单位考评的依据。二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探索完善新监督机制,逐步形成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合力。重点围绕规范行政审批、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招标投标、保障房分配管理、政府投资类项目、资质许可管理、责任追究查处等重点环节,不断完善监管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监管机制。四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并强化审计结果的应用,保障资金、资产规范使用管理。对措施落实不到位、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果断速采取措施,促其整改落实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身边的小事抓起
一是督促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建设领域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打造权力运行“阳光工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公开行政决策、项目安排、人事任免、保障房分配、办事流程、资金使用等群众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加强网络问政,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及处理机制,建立信访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银川住建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型传媒,畅通电话、信件、短信、来访等接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对“12345市民热线”、网络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查办质量和效率,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六)抓好案件查办,建立惩防并举的工作机制
坚持大案不放过、小案不放松、有案必查的原则,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剖析报告、通报制度和“一案三书”制度,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惩戒和治本功能。加强与上级纪委的沟通,各基层组织也要配合上级纪委查办相关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三不”案件,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防止小案养成大案、小官养成大贪。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接受监督,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同全系统干部职工形成合力,坚定不移的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