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07-10 15:35 阅读量:5
宁建发〔2014〕141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房产)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宁建建字[2002]第64号)同时废止。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