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权力运行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的公示

 
  时间:2023-11-30 16:00 阅读量:5  


一、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类别(性质):机关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

()联系电话:0951-6899910

二、行政执法职责(请挪列本部门所有行政职权事项)

(一)行政许可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二)行政检查

1.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对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5.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

7.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8.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9.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10.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监督检查

11.对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12.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的监督检查

13.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

14.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

15.对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16.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的监督管理

17.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的监督检查

18.对政府投资工程执行建设工程造价依据、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和建设工程结算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

20.对民用建筑运行能耗情况的检查

2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抽查

22.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23.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

24.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5.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监督检查

26.对建设(开发)单位以及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检验、供热等相关单位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行政确认

1.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

(四)其他类别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备案

2.对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备案

3.物业管理用房备案

4.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备案

5.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备案

7.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8.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分配

9.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10.竣工结算的调解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12.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13.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职工购买资格审核

14.《银川市住房保障证》核发

15.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审核

16.公有住房房改出售

17.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18.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审定

19.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0.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

21.建筑市场信用管理

2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3.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24.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验核

25.夜间施工证明

三、行政执法权限

本局执法工作仅限于银川市所辖区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四、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五、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和救济渠道

(一)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51-6899919

信函投诉: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

电子邮箱:ycszjjfgk@126.com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银川市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银川市铁路运输法院

六、行政执法程序

银川市住建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


    银川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