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任免
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确定郑元浩等同志挂职培养锻炼的通知

 
  时间:2020-02-11 16:43 阅读量:5  

银住建党组发〔2020〕5号

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市住建局科级后备干部及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住建系统机构人员变动及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通过机关、局属单位干部职工民主推荐,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郑元浩等14名同志实行挂职锻炼,对陈静等2名干部实行跟班培养锻炼。

一、确定挂职人员及岗位

郑元浩:挂职任市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

郭  舸:挂职任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王晓燕:挂职任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牛  博:挂职任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副科长;

陈  曦:挂职任市住建局公房管理科副科长;

雷翔宇:挂职任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副科长;

童婉琳:挂职任市住建局科技节能科副科长;

时红焱:挂职任市房改办综合科副科长;

刘儒强:挂职任市建筑行业管理处行业管理科副科长;

盛  伟:挂职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王  涛:挂职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任淑娟:挂职任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格日勒图:挂职任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  珍:挂职任市物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确定到局机关跟班培养锻炼人员及岗位

陈 静到市住建局办公室跟班锻炼;

单晓芳到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跟班锻炼。

以上挂职及跟班锻炼人员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算起。挂职干部挂职期间,参照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岗位享受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待遇,离开现挂职岗位后,挂任职务及相关待遇自然免除;跟班锻炼干部与原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保持一致,不得低于其原岗位待遇。局党组原确定的挂职及跟班锻炼干部,除冯建强、仇晓现挂任职务暂保留不变外,其他人员原挂任职务或跟班锻炼培养方式自然免除。


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