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银川市绿色建材产品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9 15:00 阅读量:5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材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绿色建材产品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科)发〔20243号)要求,现将银川市绿色建材产品入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绿色建材产品采信应用数据库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托国家三部委(工信部、住建部、国家市监总局)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和监管服务平台系统,搭建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满足入库条件的建材产品可由建材生产企业提出入库申请,审核通过后将发布绿色建材采信应用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银川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将从绿色建材产品采信应用数据库中选用建材产品。

二、入库采信管理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建材企业均可提出采信申请。

第一类: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且符合产品分级认证目录要求(见附件1)。

第二类:符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文件公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见附件2)的产品及后续发布的需求标准产品。

第三类:符合《宁夏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材料、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建材产品。

(二)申请流程

1.建材企业登录宁夏绿色建材采信应用与数据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ningxia.shuzijiancai.com),进行企业信息认证和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自治区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入库平台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

2.按系统步骤填写建材产品基本信息、碳排放相关数据与碳足迹报告、企业及产品资质材料、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参数。

(三)采信受理

建材企业向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填报申请资料,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由我局将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至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对申报资料完整性进行复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绿色建材产品,按程序纳入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

(四)采信公布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平台发布绿色建材采信应用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五)采信退出

我局负责加强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以下违规情况的采信产品,将从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清除。

1.认证机构违规认证的相应采信产品;

2.企业弄虚作假获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的采信产品;

3.在工程项目应用中造成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存在隐患的采信产品以及与认证产品信息不相符,降低质量标准,以次充好的采信产品;

4.在产品抽检过程中,存在不合格情况的采信产品;

5.其他违规行为的采信产品。

三、入库时间要求

采用分批入库的方式,第一批入库时间为2024320日至426日,第一类经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建材产品,获证企业率先入库;第二类、第三类建材产品于426日之后开始申请入库。所有满足入库条件的建材产品,免费入库、应入尽入。

银川市审核联系人及电话:刘英,0951-8594387

建材企业申请入库填报信息技术服务电话:010-8646778713126717905,联系人:丁工。

附件:1.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

2.《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入

库平台系统操作指南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1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