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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第4期(总第141期)

 
  时间:2022-08-12 10:30 阅读量:5  


特别消息

书记讲党课 党员受教育 喜迎二十大

——银川市住建党工委书记讲党课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动员全住建系统党员干部持续提振精神、鼓足干劲,努力在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中争创一流,做好表率。“七一”前夕,银川市住建党工委书记陈进贤同志再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建局党组、党工委团结带领系统165个基层党组织、2210名共产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党课主要从四方面进行了讲授,使党员干部受益匪浅。

第一,在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中打头阵、当头兵,必须铸牢对党忠诚、一心向党的理想信念。银川城建发展的火热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坚定理想信念、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一要强化政治判断力,做到谋之有方。判断准确才能方向正确。银川作为沿黄9省份首位度最高的省会城市,先行先试探路子,优势得天独厚。住建领域作为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点,必须抢抓先行区建设的窗口期、机遇期,在新一轮大变革、大发展中站稳脚跟、坚定前行。二要提高政治领悟力,做到干之有道。要谨记“国之大计”,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审视住建工作。三要提高政治执行力,做到落之有效。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把在党言党、在党为党的情怀深深根植于心中,少一些心浮气躁,多一些脚踏实地,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步调一致。

第二,在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中打头阵、当头兵,必须坚守不忘初心、牢记宗旨的为民情怀。住建工作连着千家万户、承载千言万语,必须时刻和群众手拉着心、心贴着心。一要常怀爱民之心。谋划落实“交通疏堵”行动,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以及建筑工地、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上,用实干担当点亮了人民情怀。既是住建人能吃苦、敢战斗的优良传统,更是我们一以贯之的作风形象。二要常思为民之情。要从换位思考的心态,推动业务水平再提升、工作流程再优化、服务态度再转变,才能常怀爱民之心、常思为民之情。三要常行惠民之举。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打造“人民生活福地”,系统内各级党组织要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用心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三,在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中打头阵、当头兵,必须锤炼务实苦干、担当尽责的工作作风。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把实干担当作为使命所在、职责所系,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交出新答卷。一要不做虚功、勤勉踏实。站位全局精心谋,紧盯重点全力抓,担当尽责踏实干。二要不慕虚荣、求真务实。作为住建人,必须把工匠精神体现在抓工作、干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要真学真用、实心实干、立德立功。三要不慕虚名、无私奉献。作为共产党员,要多想一想我在岗位干什么、我为群众留什么。身为住建系统的一名共产党员,始终保持无私奉献的精气神,使奉献精神融入血液、深入骨髓,成为我们不畏艰险、奋勇拼搏的最强动力。

第四,在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中打头阵、当头兵,必须恪守洁身修德、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一要自律不自大。二要自省不自负。三要自警不自弃。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八条禁令》,锁住“铁笼子”,扎紧“钱袋子”,慎碰“酒杯子”,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真正做到言行如一、表里如一。 (市住建局办公室)




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专栏


学好党代会精神建好先行区示范市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德旺


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从中汲取精神营养、寻找方法路径,对于银川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那么作为住建行业来说,在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能做什么要做什么?那就是要在思想认识上领先一步,进一步明确目标、抖擞精神、开拓进取坚持以现代城市建设厚植信心之基、凝聚团结之力、彰显实干之效,把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壮美图景描绘在银川的广阔大地上、书写在人民的幸福生活中。

首先,认识上领先一步。认识到位,明确方向,才能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干。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我们需要深刻领悟这一使命任务的重要性。从国家层面来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关系到全流域的高质量发展,放在自治区内看,先行区建设是迎来又一次翻天覆地改变的历史机遇。银川建设先行区示范市,就是在这一使命任务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发挥自身的优势,率先作出成绩。这不仅是首府城市的责任,更是一座城市应有的追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绿色低碳生活的主体性和主动意识,同时,要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一系列学习,进一步加深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关系的理解和对宁夏发展的重要意义,提升我们每个人关注生态文明的大局意识认识意识及参与意识

其次,宣传上广泛一步。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党中央赋予宁夏的重大使命,也是落在我们每个人肩上的重要任务。所以,我们要围绕“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好宣传工作的各方面力量,组织大家观看全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示教育片和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片,从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纪律上排查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共同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出贡献

第三,行为上积极一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的使命任务,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无论你身处什么工作领域,都能从这一使命任务中找到自己的职责和定位。先行区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的发展模式,这就需要我们及时调整发展思路,深刻领会先行区建设的底层逻辑,并将其融入日常工作中,体现到工作成效中。所以,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真正把“路线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里程表”,抛开杂念、摒弃杂音, 一心一意把功力用在发展上,把心力用在工作上,把脑力用在创新上。以昂扬的斗志,发挥出最大的精神力量,用实实在在的成绩,认认真真的工作,勤勤恳恳的态度,扎扎实实的作风,将先行区示范市建设稳步推进。作为一名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中。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参与开展植绿护绿、捡拾垃圾、倡导不文明行为、宣传环保知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节约用水等方面践行简约舒适、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初心使命,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持续做好城市住建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研究

人民城市人民建 建好城市为人民

—— 银川市住建局“四大手笔”创新谋发展

多项成果全国推广


近年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现代城市建设厚植信心之基、凝聚团结之力、彰显实干之效,把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壮美图景描绘在银川的广阔大地上、书写在人民的幸福生活中。

大视野探索综合管廊试点,创新经验引领示范成功申报全国第二批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2亿元,建成10条、39.12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释放沿线土地利用价值45亿元,实现2项“全国之最”、1项“全国第一”。宝湖路综合管廊实现全国最大管径热力管道入廊,满城街综合管廊实现全国最大管径污水管道入廊,沈阳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实现全国第一条穿湖隧道与管廊合建。多项试点经验实现西北第一、全国首创,管廊工程先后获得国家专利7项、省部级工法6项、省部级QC成果3项,滨河新区长河大街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成功入选为全国第三批PPP示范项目。

大手笔谋划城市更新行动,市政基础领跑西北五省。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落户银川,得益于统筹推进现代城市建设打下的坚实基础。近年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围绕楼栋整治、空间改造、景观提升、服务配套,改出城市新颜值、发展新空间、生活新品质,让市民家园更加美丽、市井生活更有品位。“九横十九纵”的城市路网日趋完善,人均拥有道路15.6平方米,位列西北城市前茅。老城区持续焕发新生机,完成599个老旧小区、133处棚户区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日益强化,完成西北地区最大的绿色清洁热源工程,全国首条经盾构穿越黄河、供热能力达7000万平方米的东热西送管道工程投入使用,宁夏首条全长21.8公里的沈阳路快速通道正式建成投用,

大格局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标杆引领宁夏五市。成功申报“十四五”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获得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1亿元。近年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银川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22项制度文件和7部地方性法规。组织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二四污管道联通等重点工程,新建排水等各类市政管网607.8公里,完成44处积水点改造,建成区海绵城市面积达到20.4%

大情怀保障群众居有所安,人民福祉厚植塞上江南。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纵深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建成了以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为主,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为辅的住房供应体系。人居品质显著改善,人均住房面积由30.9平方米提高至36.6平方米。率先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启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银川市保障房分配、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被国家发改委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经验推广城市,入选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21年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市名单。积极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银川市枫林湾、五里水乡2个小区被住建部、中央文明办评选为全国100个“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典型案例。“银川市物业行业信用管理案例”成为全国物业行业唯一入选获得全国“优秀百强信用案例”荣誉。 (市住建局)



精心组织 全力推进

---银川市交通疏堵“6+N”重点项目之贺兰山路与民族街交叉口快速化改造项目工程推进纪实之一


贺兰山路与民族街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作为银川交通疏堵“6+N”项目中的重点工程之一。项目备受社会各界关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和精心组织,该工程于510日正式开工,目前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一、设计先行,科学施策


在贺兰山路与民族街路口快速化改造工程前期工作过程中,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多家设计单位提出了多套改造方案,方案经过数次讨论、比选、论证、优化,才最终形成了目前可兼顾城市长远发展的设计方案,并付诸实施。项目建成后,贺兰山路东西向车辆将通过双向六车道的下穿式隧道实现无信号灯控制的快速通行。同时,东西方向优化的信号灯时长将极大改善南北方向及路口左转车辆的通行。该工程的实施将有效提高贺兰山路与民族街交岔路口各方向车辆的通行效率,改善拥堵严重的现状。

二、精心组织,技术引领


因贺兰山路路北有典农河水系、路南有海宝公园水系,工程施工时下穿式隧道深基坑开挖和支护采用“外截内降”的技术方案。采用拉森钢板桩和SMW工法桩(型钢水泥土搅拌桩)的支护技术。其中,SMW工法桩是通过水泥搅拌桩机在深基坑周边向一定深度进行钻掘,同时在钻头处喷出水泥浆液与地基土反复搅拌均匀,在各施工单元之间则采取重叠搭接施工,然后在水泥土混合体未硬化前插入H型钢作为其应力补强材,直到水泥土硬化,形成一道具有一定强度的、连续完整的、无接缝的地下墙体。通过上述技术措施,把外围典农河、北塔湖的地下水截住,不让地下水浸入深基坑内,同时抵抗深基坑水土侧压力和机动车通行时产生的动载,既保证了深基坑的边坡稳定,也确保了深基坑顶面机动车的通行安全。同时,内侧布设降水井降低地下水位,开挖采用明挖顺作法,逐层开挖、逐层支护进行施工作业。

截至目前,用作隧道支护结构的钢板桩及暗埋段以东段的抗浮桩已全部完成;SMW工法桩(即水泥土搅拌桩)也在24小时紧张施工,争取早日完成,尽快进入主通道的开挖施工。

三、大干快上,不辱使命

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统筹组织领导下,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各参建单位及参建人员本着跑步进场、大干快上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安排,采用各工序交替不间断施的方式,于2022510日完成交通组织导改工作,顺利进入第二阶段正式施工阶段。为降低因施工周期长对广大市民出行的影响,施工期间将采取加班加点、适时增加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不断优化工程建设节点,争取早日完成该通道主体的建设任务。

下一步计划同步实施贺兰山路与民族街路口南北两侧慢行道及天源达桥的拓宽改造施工,优化施工期间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过下穿式慢行道穿行民族街、虹桥路,达到施工、通行同步运行。

目前参建各方正在全力以赴,精心组织施工,力争项目早日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效益。市住建局城建科 马经中



改进作风


市住建局改进作风提升质效

从办实事做起 成效显著


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住建局紧紧围绕“项目攻坚”主动作为,持续培育“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作风,把改进作风与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有机结合、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效果。

一、落实“三个到位”,做到精心组织,一体推进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银川市住建系统项目攻坚“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力求在重点项目推进中提升考验干部作风,为全市住建系统专项行动开展把脉定向。全面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形成专项行动简报63期,各类媒体宣传报道40余次,形成行业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落实学习教育到位。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局领导干部结合下基层讲党课。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3期,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全局各党支部通过举办读书班、召开干部学习例会、党支部主题党日等进行集中学习70余次,局机关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已开展专项行动读书班7期。三是落实督促指导到位。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成立专项行动督导组,对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专项行动开展及落实情况等进行3次检查,下发督查通报3期,动态掌握各支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以督促改,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在改作风中主动担当作为,办成了一批影响长远发展的大事好事

一是交通疏堵6+N工程领跑西北五省。率先在西北五省中高效运用城市体检成果,靶向施策解决我市交通拥堵问题。系统谋划节点立交化改造、断头路打通、慢行绿道改造、立体过街设施建设、道路交叉口渠化等4批次72个工程。目前已全面开工22个工程。未开工的50个工程中,23个已取得批复,27个正处于可研阶段。已列入市本级投资计划的29个项目全面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超半”既定目标。二是国家级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引领全区。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亿元。成功申报自治区海绵城市试点城市,获得补助资金1.2亿元。三是解决“办证难”阶段性目标超额完成。靠前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决群众办理房产证遗留问题专项工作,在2个月内办结59个小区、4.6万套房屋的竣工验收任务,超额完成市辖三区阶段性目标20%,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积极创造前置条件、全力打通办理渠道。

三、在提质效上全力攻坚克难,解决了一批群众切身关心的实事难事

一是紧跟大势的着眼点,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立足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基础,围绕建规划、强机制、抓试点,全力提升银川的舒适度和美誉度。谋划启动兴庆区唐徕片区、西夏区怀远片区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二是紧抓大事的突破点,精准落实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紧紧围绕“四大提升行动”主动作为,让银川各族群众生活得更加安心顺心舒心。“十心”实事有力落实。9条市政道路已进场施工。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64亿元,通过存量房转换等方式筹措房屋5600套。开工建设农村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项目125户,竣工31户。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1.43亿元,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86个,开工率86%保障性安居工程提质扩面。出台《银川市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将新市民和从事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保障体系。分配公租房2.42万套,为新就业人员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2600。办理直管公房房改600余户。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1处,西夏区6个项目安置区正加快建设。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9.53亿元,房屋施工面积达到3025万平方米。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71万平方米,商品房去化周期基本稳定。集中开展全市85“烂尾工程”专项整治,20个烂尾工程全面复工建设。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制定出台《银川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化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录入信用监管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764家,完成企业信用建档628家。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我市新增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1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3个,续建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3个,续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7个,目前均已开工建设。三是紧贴大局的立足点,全力推动经济大盘稳中有进。积极克服疫情防控、经济下行等不利影响,推动全市建设项目陆续开复工411个,开工率93.4%,建筑工人达8.5万人。招投标备案共260项、14.66亿元。激发房地产市场主体投资活力。出台《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解除限购、限贷、调整公积金政策、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保障住建领域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建筑领域人身伤亡事故较去年同期下降35%,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稳步提升。建筑工地推广钢板防护网较去年同期增加25%,实名制更新率保持在90-95%之间,在全国均排位靠前。牵头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市总计排查房屋11.2万栋,已消除安全隐患1648栋。组建16个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组对全市291个建筑工地、700余个物业服务小区、100余个房地产在售项目、10余个保障房小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全行业未发生疫情防控风险。




以奋斗姿态为新时代住房保障发展增砖添瓦


高 芳


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以“转变作风 提升质效”专项行动为契机,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树立“严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党员干部的作风,说到底就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对于我们青年党员来说,则应该时刻保持在岗在位在状态、争先争优争一流、敢想敢干敢担当的先锋精神。

提升质效主要指的是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服务质量的提升。2017年至今,我一直在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目睹了中心同事们不畏艰辛、不甘落后的拼搏身影,见证了他们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的工作精神。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勤勤恳恳、服务群众。不是坚守大厅办业务,就是上门走访做服务,不是在街道民政做指导,就是在小区入户搞调查······他们是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员、联系群众的信息员、排忧解难的服务员、解决问题的督办员、化解矛盾的调解员,他们的身影就像一个个跳动的音符,活跃在住房保障领域的角角落落。他们是良好工作作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是作风建设的排头兵,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为有这样的同事而骄傲而自豪,他们的行为和精神时刻激励我,踏踏实实地立足于自己的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做一块祖国繁荣发展的基石。

转变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不是走过场,而是要把转变作风同每个人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因此,我们每个住房保障人都要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为住房保障事业发展做出贡献。我觉得作为青年党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拧紧思想“总开关”,筑牢信念“强基石”在岗在位在状态。这些年来,每当有新党员加入党组织,被强调得最多的就是“共产党员不但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随着学习越来越多的政治理论知识,使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更加深刻。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永葆先进性的精神动力,坚定理想信念,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终身必修课。回望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无论是抗日战争、社会主义建设,还是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正是中国共产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了人民幸福、民族繁荣、国家富强,带领全国人民英勇奋斗,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突破,汇聚起了推动发展的磅礴力量。在这个伟大的进程中,无数中国共产党人凭着对党的忠诚和信仰冲锋在一线,他们不惜流血牺牲,顽强拼搏、鞠躬尽瘁,公而忘私、呕心沥血,攻坚克难、甘于奉献这些优秀共产党人身上有一个共同的特质,就是有崇高信仰和远大理想作为强大精神支柱。习近平总书记把“理想信念”比作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他形象地说,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习近平总书记巧用一个“钙”字,加深了我们对坚定理想信念重要性的认识理想信念犹如精神之“钙”,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就是靠精神之“钙”铸就的。每个青年党员都应将理想信念作为登山攀高的稳固基石,坦然面对艰难险阻、从容面对繁杂环境、勇敢面对追梦之路。作为青年党员,要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要以人民为本,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坚决摒弃理想信念淡薄、责任意识缺失、自身要求松懈的恶习,要用党性修养的“清水”洗清思想“杂质”,常修从之德,常怀自省之心,常思律己之道,勇于直面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及时清扫作风之弊、破除思想顽疾,锻造出坚守信仰的“钢筋铁骨”。要时刻警惕“盲人摸象”的偏执,敢于打破“固步自封”的思想桎梏,在思想上彻底转变敷衍苟且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干事创业为己任,自觉将责任在肩上、落在实处,修炼一颗“滚热的公仆心”。从严要求、淡定沉着、端正态度,时刻保持干事创业的情怀,以“思想破冰”引领精神提振。

强化服务“针本事”,练就住保“绣花功”争先争优争一流。作为青年党员,要以务实为重,做爱岗敬业的标兵树牢“精品”意识,不忽视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把每一件事都一抓到底,做到极致。要想干事、干好事、干成事,力争多掌握一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要在不断加强学习、掌握知识的情况下,勤于实践并多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在不断改进中进步、提升,进而提高服务能力,遇到各类事件科学判断、从容应对。要把为民服务当作“终身课题”来研究,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坚持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标准严格要求,对待每一件“民生小事”都不断“雕琢”、反复“推敲”,努力把每项工作做成样板、干成亮点。要努力形成“严实勤俭廉+”的优良作风,从“没问题”中找出问题,从“差不多”中查出差距,真正做到不将就、不凑合,以“精准度”来换取群众的“满意度”,以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心无旁骛的执着精神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扎扎实实为人民服务在埋头苦干中创造出更多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新时代住房保障实绩。

精耕细作“责任田”,严于律己做表率,敢想敢干敢担当。作为青年党员,要以清廉为基,秉公用权,同时也要放开手脚,敢于担当行,有律于己;做,无愧于心。要坚持把《廉政准则》当作从政的底线,始终保持自警、自省、自律,不断加强自我约束,通过作风建设提高和完善自我,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语重心长地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我们青年党员,要不断提升自己干事创业“内动力”,主动拿稳“接力棒”、耕好“责任田”、扛起“担当旗”。当代青年被新时代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那就是必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结合,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勇做中国梦的创造者。我们的成长成才,必须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同向而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频共振。面对先辈们为我们创造的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青年唯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投身于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才能获得广阔的舞台和光明的前景,创造美好人生,成就宏图伟业。主动扛起工作责任、个人责任、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尤其是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围绕如何进步个人能力、如何进步工作效率、如何进步人民满意度上狠下功夫,不断的发掘潜力,谋划新思路,探索新举措。

有了良好的作风,就可以奋发有为、成就大业就可以激发潜能、凝聚力量就可以攻坚克难、无往不胜强化责任、转变作风、严肃纪律、提升质效,是新时代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的必须要求,是社会对我们提出的客观要求,我们青年一代一定要自信、自律、自强,忠诚履职,主动作为,为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贡献青年力量!

作者单位: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文明城市


精准对标 靶向发力

——市住建局“三坚持”开展创城工作不放松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部署,全面深化202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银川市住建局精准对标,靶向发力,抓实创建重点,迅速整改落实,下足“绣花”功夫,打磨创城细节,“三坚持”开展创城工作,全力确保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坚持任务不落实不松手,积极应战、奋勇争先。一是积极召开创城工作推进会,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定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多方面动员,全方位推动,确保我市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检查。二是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银川市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项目全面落实围挡公益广告制作、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相关措施,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坚持督查不到位不过关,集中力量、全力攻坚。一是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成立创城工作督导小组,对建筑工地点位重点督察,长效管理机制,动态掌握各项目围挡公益广告布置、文明施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组织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网格化包点”,全面动员,细抓细管,靶向施策解决我市建筑工地创城工作方面的弱点和薄弱环节,对围挡公益广告更新不及时、不准不实、张贴场所不当、词不达意、展示面积不达标、绿植围挡有破损、未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等问题集中力量、全力攻坚,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工作不达标不放过,真抓真管、苦干实干。精准对标《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扬尘管控标准图集》,坚持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清运、主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裸土覆盖、场地洒水等扬尘治理措施及围挡设置等不达标不放过,下足“绣花”功夫,打磨创城细节,高位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马 玲




疫情防控


关于银川市保障房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调研报告


20211017日银川发现首例新冠阳性患者起,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银川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全市保障房小区组织成立保障房小区疫情督导组,对所涉及的58个保障房小区进行巡查督导,巡查中发现许多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些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有些问题仅物业代管公司不能全面自行解决,需要今后多部门协同帮助解决,下面就疫情防控巡查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1. 保障房的房屋状况

2008以来,银川市共新建五里宜居、丰盈家园、盈北家园等17个保障房小区共16934套公租房,企业配建等其他方式保障房小区40余个保障房小区6154套公租房,管辖直管公房5973套。银川市公租房小区分布范围广,困难群体多,管理力量不足。目前我市公租房广泛分布于于银川市三区的60余个小区内,东至掌政的鸣翠半岛,西至镇北堡的意家苑,南至上前城家园,北至恒大帝景,目前银川市共有保障性租赁住房23088套,已安置20794套。受保障家庭多为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百分之三十以上受保障家庭为60岁以上老人或残疾人。由于房子多,小区跨度范围大,存在500余套腾退的直管公房,分布不集中,大多为一栋楼只有一两户,管理难度大,目前管理人员较少,一个房管员往往对应着上百套公房,管理难以精细化。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我市已累计纳入住房保障家庭4万户,惠及人口超过10万人;累计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约2.8万户,发放租赁补贴2.65亿元。

  1. 保障房疫情防控基本情况

银川市公租房小区主要是依靠银房物业等公司代为管理,疫情防控工作主要依托社区和代管物业公司进行,保障中心组织疫情防控督导小组不定期对公租房小区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后督促代管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1. 保障房疫情防控工作的问题和难点

1.小区防疫功能不足。公租房小区建筑密集,防疫隔离的基础功能考虑不足,分散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呈现出碎片化的分布特点,给防控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2.公租房管理背后牵涉面广,各单位衔接、配合与协调不够。社区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足,“多方联动”的机制没有建立,防控工作压力较大。各代管公司除了维持小区的正常秩序外,还要承担人员排查、护送病患、购买物资等工作。尤其是面对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

等群体时人手严重不够,难免造成住户的不满意。

3.信息技术手段滞后。公租房小区基本上还是依靠传统的人工管理,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进行智能化、信息化防控方面还有差距,信息资源整合效率低,共享程度也低,“无接触管理”有待全面推广。

4.集中建设的公租房小区企业配建的公租房在突发事情处理、应急措施、防疫意识、规范操作上有明显区别。首先是反应速度上有差别,集中建设的公租房小区在消息取得和防控处理上得到了物业办、保障中心等多部门通知和监督指导。而配建的保障房小区,仅受到社区统一领导指挥,尤其在疫情严重时期,社区人员不够的时间,得到指导少,领会防控内容不透彻,表现在行为上不统一、不规范,给疫情防控带来困难。分布零散的保障房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明显处于“短板”位置,尤其是部分市区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人员少,监管缺失,今后需要重点加强。

5.小区工作人员防疫知识普遍欠缺。尤其对个人防护和环境消杀方面的细则缺失。对防疫规定程序执行力度不够。如小区封闭管理方面、体温测量、消毒记录、健康码核验、发现问题时的登记和报告方面,均存在一定漏洞。

6.物业公司防疫物资短缺。这方面问题也比较普遍,对物资配备没有统一规定,有的自己购买,有的社区提供,有半数公司反映短缺。

四、加强保障房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

1.物资准备

代管企业应保证酒精、消毒液、口罩、防护服、测温仪器等物资的及时供应,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在疫情形势紧张时,配合做好住户蔬菜,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供应,保证保障户的正常生活需求。明确物业公司防疫物资的支出等问题,给企业减少压力。对此类非经常性支出,应该研究支出渠道,规范经费使用,合理分摊,减物业公司运行压力。通过政府专项、社会捐赠、公司筹措等多种渠道,解决防疫物资短缺的问题,平时储备好必需的防疫物资。

2.工作人员培训

以社区和保障中心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物业办、物业公司积极参与,配合卫健委、疾病防控中心做好今后疫情防护工作。在物业公司中推广防疫预案的制定。通过制定预案,以应对各类疫情。针对不同程度的疫情,采取不同防控措施。对小区各类疫情能够分类开展工作,同时明确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强化专项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在物资配送、快递收取、便民代收等环节实现无接触服务,减少群体接触,避免交叉感染。

3.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配合、响应卫健委及社区疫情防控工作,24小时严防各门岗出入口,严控外来人员及车辆,检测体温、核实健康码行程码状态、登记信息。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小区人员和车辆登记制度。对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尤其是外省市返银人员应逐一登记,符合防疫规定后方可进入。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所有进入小区管理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应拒绝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并及时报告属地社区,协助联系就医就诊加强日常疫情监测,收集第一手资料,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情况发生,确保一旦有疫情出现,迅速启动防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制订科学的卫生防疫制度,约束和教育入住对象、外来人员注意卫生防疫。小区内公共区域及重点防控部位定点高频次消杀,如垃圾箱、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同时安排专人对快递柜进行表面消毒,阻断病毒传播渠道消毒后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做好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处置工作。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专用收集桶等,引导居民严格按要求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丢弃指定位置。

4.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通过已有的app、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向住房保障群体宣传疫情防控信息,如及时宣传最新疫情防控通告、发布疫情有关的信息和科普知识等。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慰问等方式对困难群体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小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落实好强化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规范防疫操作规范流程。确保每个小区均有疫情防控宣传资料,跟进加强有关政策措施、疫情等宣传解读工作,提高保障小区群众自我防范和人人监督意识,动员全员上下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5.“掌上办”让住户少跑路

通过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和资格联审机制,将申请对象和入住对象的收入、资产、房产、婚姻、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信息纳入公租房联合审核信息共享平台,多渠道核实保障对象生活状况、经济状况,在疫情期间联合房管员做好封闭期间年审、房租、网上办,app办理,对家庭困难酌情考虑房租减免政策。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公租房住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6.深化社区合作,形成联防联控体系

促进社区参与公租房管理深化“社区+公租房”的管理机制。一是盘活社区资源,实现共享共治挖掘和整合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优质资源,将辖区内的各种力量调动起来,形成联防联控网络体系。二是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方位、动态化的管理模式,将民生、人社、治安等纳入到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主动及时的问题发现机制、快速高效的问题解决机制、公开公正的效能评价机制,把保障对象的问题化解在网格、解决在社区。三是加大对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低收入群体服务等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的投入,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防控,一旦发生疫情,共同抓好防控及救治工作。

  1. 加快智慧化公租房建设

随着5G时代的到来,公租房管理会趋向采用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方式目前我中心已经在花样年华北区1号楼98套公租房建立了智慧化公租房试点项目。通过安装人脸识别设备、智能指纹锁,无线网关等设备,实现了对保障家庭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但是由于目前样本数量较小,造成目前运营管理成本较大。公租房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智能门禁、视频监控、人脸识别、车辆卡口、电子巡查等功能系统,一是可以帮助公租房逐步实现智慧化管,实现全天候、全过程、全覆盖的智慧治理。二是加快实现远程、实时、动态管理,推进公租房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实现无接触办理入住、报修、退出等业务。三是增加网格巡查系统,完成疫情采集、上报、定位,提升政府防控管理效率。

(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马维新)

每期一谈


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工利益


何满群


农民工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工资是农民工兄弟的活命钱、养命钱、养家钱。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是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近年来经过综合整治,尤其是每年年底,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成为群众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不少报刊、电台亦不惜时间和人力去开辟栏目报道,持续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为弱势劳动者保驾护航,使得农民工欠薪现象已明显减少。

虽然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未根治,部分行业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所以说仅靠年底去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是不够的,党的温暖应时刻送给民众。比如农民工平时遇到工伤无人管、无钱治,干活中途离开拿不到工资等等问题还比较严重。因此,政府应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工的利益。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应以诚信为本,敢于自我剖析,不妨来个“自查”、“自纠”,看自己该下拨的工程建设款是否到位,农民工的利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欠缺者应及时纠正,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其次,杜绝企业恶意欠薪、克扣工资工程层层转包。

保证和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劳动权益,不仅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和谐稳定,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平时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筑企业工资支付、农民工的损伤治疗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甚至来个“明察暗访”。对恶意拖欠、克扣工资,对农民工工伤治疗不及时等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尤其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还将依职权对工程建设项目参与单位违法情形分别给予罚款、责令项目停工、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只有这样源头上着手,标本兼治,看谁还敢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也只有这样,源头抓好了,才会使农民工流血流汗不流泪。


建筑市场


建筑业协会联合市住建局工会深入施工一线

开展“夏送清凉”慰问活动


一份清凉、一份关怀。近日,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在疫情防控常态条件下,为切实做好一线建筑工人的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2022713-14日,银川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市住建局工会对我会部分会员企业施工项目工地开展了“夏送清凉”慰问活动。

慰问组一行前往银川方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政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揽秀苑人才社区建设项目、宁夏大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海尚学府A标段工程项目、宁夏亘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项目一1#宿舍楼项目、宁夏翔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银川市经开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回用工程二标段项目、银川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山阅(北区)二号地EPC工程等13个项目工地,为奋战在高温烈日下的一线建筑工人送去矿泉水凉茶、绿豆和冰糖防暑降温物品用清凉和关怀传递为城市建设者们服务的真情,用行动向新时代“工匠人”精神致敬。



每到一处,慰问组成员都反复嘱咐大家在坚守岗位的同时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在各项工作过程中注意保障自身安全叮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错开高温时段,保质量、重安全,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饮食卫生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一线工人的身心健康。

此次“夏送清凉”慰问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各会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协会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做好协会各项工作,提高服务标准服务会员企业践行初心使命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为推动银川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协会力量(苏慧敏)

  


技术交流


关 于 民 用 建 筑 鉴 定 几 个 问 题 的 探 讨


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王雁


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群众有证心安,银川市委、市政府把解决群众办理房产证遗留问题纳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群众已入住未能办理城镇住宅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遗留问题,解决群众办理房产证遗留问题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银川市住建局认真其他省市办证遗留问题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坚决配合辖区政府和责任单位主动担当、靠前履职,全力攻坚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中的难点堵点,为解决办证问题打通关键环节、创造前置条件。

由于办证的房屋大部分历史久远,情况复杂,工程质量需进行鉴定,在进行鉴定的工作中涉及一些实际问题及专业技术问题,结合近年来我们开展的检测机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现与同志们进行探讨,以便我们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1. 关于鉴定的类别的问题:

我们解决群众办理房产证遗留问题的房屋,大部分均为民用建筑,所谓民用建筑就是已建成可以验收和已投入使用的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那么对于年代久远的建筑物是做可靠性鉴定还是安全性鉴定或使用性鉴定呢,我们首先来认识一下什么是可靠性鉴定、安全性鉴定及使用性鉴定的定义及其适用情形:

(一)可靠性鉴定:是对民用建筑承载能力和整体稳定性等的安全性以及适用性和耐久性等的使用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

在建筑物下列情况下进行:

1、大修前;2、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3、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二)安全性鉴定:对民用建筑的结构承载力和结构整体稳定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

在建筑物下列情况下进行:

1、各种应急鉴定;2、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3、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

(三)使用性鉴定:对民用建筑使用功能的适用性和耐久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

在建筑物下列情况下进行:

1、建筑物使用维护的常规的检查;2、建筑物有较高舒适度的要求。

二、鉴定类别的确定: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般情况下可进行安全性鉴定及抗震性能鉴定,依据属于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条款即可;但对于年代久远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的建筑物,应进行可靠性鉴定,因为它不仅含有建筑物的安全性还有建筑物的适用性及耐久性的调查、检测、分析及验算工作内容。一般民用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民用建筑在使用过程中,不仅需要经常的管理与维护,而且经过若干年后,还需要及时维修,才能全面完成其设计所赋予的功能。与此同时,还存在为数不少的民用建筑,或因设计、施工、使用不当需加固,或因用途变更而需要改造或使用环境变化需处理等等因素,要做好这些工作,首先应对建筑物在安全性、适应性、耐久性方面有全面的掌握,才能做出安全、合理、经济、可行的方案,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所提供的就是对这些问题的正确评价。之前,根据《民用建筑使用与维修的调查统计》以解决安全性问题为主同时兼顾使用性的鉴定居首位,但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群众对房屋建设的舒适性、耐久性的要求也日益增强,可靠性鉴定在现今大量提升。

三、关于抗震鉴定的问题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3.4.3条明确规定:“建造在抗震设防区缺少施工验收资料房屋的鉴定,还应进行抗震鉴定。”根据国家标准的编制规定,“应”为必须执行之条款。

宁夏银川市地处华北亚板块中的鄂尔多斯块体西缘断陷带,有贺兰山东麓、黄河断裂等4条活动断层,强烈的构造活动导致盆地及其周围地区地震频繁发生。历史上,银川地区多次遭受破坏性地震的袭击,特别是1739年,银川一平罗之间发生的8级大地震,地震烈度高,破坏严重,是全国发生在省会首府城市中唯一的一次城市直下型地震,银川古城几乎尽毁。近年来,银川市几乎每年都发生过有感地震,特别是所辖灵武市更是地震频发区,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银川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首批确定的38个抗震设防城市之一,设防烈度8度。然而,受市县财政的制约,银川市监测能力和观测手段仍不能满足地震预报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认识也不够,有些工程年代久远或没有按规定开展“安评”工作或资料缺失,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部分工程前期报建手续不完善,也给建设工程留下安全隐患。

抗震设防区系指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6度的地区,对修建在抗震设防的民用建筑进行可靠性鉴定时。应与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抗震鉴定结合进行,鉴定后采取的处理措施也应与抗震加固措施一并给出。

标准的“条文说明”中也明确说明:在我国不少城镇中存在一定数量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资料不全,甚至缺失便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其原因多是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缺少必要监管。因此,其中一部分可能存在着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不满足要求的问题,需要通过结构检测鉴定来确定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同时,可靠性鉴定、安全性鉴定是不能包含住抗震性鉴定的,所以抗震鉴定很有必要。

四、关于施工验收资料缺失工程的房屋鉴定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3.4.1条:施工验收资料缺失的房屋鉴定应包括建筑工程基础及上部结构实体质量的检验与评定;当检验难以按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时,则应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

F.1.2施工验收资料缺失房屋的施工质量评定,应以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实体质量的检测结果为依据进行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抽样检验合格;或虽有少数项目不合格,但已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采取了技术措施予以整改;整改后检验合格的建筑工程。可评定为质量验收合格。对实体质量检验结果应根据详细调查、检测结果,对承载结构构件的承载力与抗震能力进行验算和构造鉴定。

对于验收资料缺失的房屋结构,其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应依据调查、检测结果进行建筑物结构可靠性和抗震能力分析,并兼顾建筑物结构的缺陷和损伤现状对结构安全性、抗震性能的影响;当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F.2.2施工验收资料缺失的房屋结构,其安全性鉴定与抗震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依据调查、检测结果进行建筑结构可靠性和抗震性分析,并兼顾建筑物结构的缺陷和损伤现状对结构安全性、抗性能及耐久性能的影响。

2 当按本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对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进行性鉴定时,应以a.级和A. 级为合格标准。

3 应按结构体系、结构布置、结构抗震承载力、整体性造等进行分析,给出抗震能力综合鉴定结果。

4 当未经竣工验收房屋满足本标准a.级和A.级标准和抗震能力综合要求时,应予以验收;当不满足a.级和A.级标准或不满足抗震能力综合要求时,应进行加固处理,并应对加固处理部分重新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为具有完整的施工验收资料和实体检验符合有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对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资料缺失的房屋结构鉴定应包含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上部结构实体质量的检验,当实体质量检验困难或不满足有关规定时,应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对于宁夏地区属于抗震设防地区未经竣工验收的结构鉴定还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

五、关于既有房屋鉴定运用鉴定标准时间的问题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在鉴定评级标准中说明:过去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鉴定应以原设计、施工规范为依据:另一种则认为,应以现行设计、施工规范为依据。在这一问题上作出了明确规定,理由如下:1 由于建筑物绝大多数在鉴定并采取措施后还要继续使用,因而不论从保证其下一目标使用期所必需的可靠度或是从标准规范的适用性和合法性来说,均不宜直接采用已被废止的原规范作为鉴定的依据。这一观点在国际上也是一致的。例如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原则》ISO/DIS 2394中便明确规定:对建筑物的鉴定,原设计规范只能作为指导性文件使用。2、 若既有结构已存在劣化、损伤等现象时,以现行设计、施工规范作为建筑物鉴定的依据之一,是无可非议的,但若认为它们是鉴定的唯一依据则欠妥。因为现行设计、施工规范毕是以拟建的工程为对象制定的,不可能预见已建成建筑物投入使用后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再者,若现行规范比以前用的规范有更严格的要求,则至今运作正常的既有结构可能被判为不安全,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在标准中已全面概括了以下各方面的内容和要求:1)现行设计、施工规范中的有关规定;2)原设计、施工规范中尚行之有效,但由于某种原因已被现行规范删去的有关规定;3)根据已建成建筑物的特点和工作条件,必须由本标准作出的专门规定。因此,在文字表述的标准中(表3. 3. 1~3. 3. 3),均以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及其符合或不符合的程度,作为划分不同等级的依据。

六、关于宁夏地区检测机构鉴定资质的问题

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专项检测业务范围包括: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和其他专项检测。其他专项检测业务范围包括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含建筑门窗检测和建筑设备安装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危险房屋鉴定)、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等6个专业类别。

取得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和建筑钢结构检测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可申请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专项检测资质。”

但住建部141号文件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对专项检测具体规定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未对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专项检测资质进行规定。

202168日起执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2013版同时废止)也无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危险房屋鉴定)资质要求。

第二十六条 检测机构禁止转包检测业务。

关于业务委托

转包检测业务是指检测机构将其资质许可范围内的检测项目部分或者全部转包给其他检测机构的行为。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经委托方同意,需要委托由其他检测机构进行该项目参数检测业务的,不属于转包。

人员的要求:

宁夏住建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鉴定机构从业人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鉴定机构人员分为:一般鉴定人员、鉴定报告编制人、鉴定报告审核人、鉴定报告批准人。

2.鉴定机构应当至少配备10名鉴定人员,在岗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少于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5人。

3.一般鉴定人员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从事检测、设计、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4.鉴定报告编制人应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须从事检测、设计、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5.鉴定报告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从事检测、设计、鉴定相关工作十年以上,审核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批准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其中至少1人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要求具有1名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但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8.26颁布2020.12.1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建筑工程检验检测要求》中5.2.3条规定:从事建筑结构安全性评定的授权签字人或审核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资格。从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检验检测的授权人或审核人员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资格。

考虑到我们宁夏回族自治区检测机构的真实情况。综合业务水平及人员素质,开展此项工作还需实事求是,既要符合我们当地的实际情况也要考虑合法、合规、合理的开展工作。但笔者在调研中发现近期有部分检测机构在向社会征求挂证人员(主要是岩土工程师证件),所以今后我们在进行执法检查时还应着重检查注册人员的在岗情况。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还规定自建房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可以委托以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规定的具有建筑工程甲级或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甲级或乙级设计资质证书和结构计算分析软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且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

3.无条件出具基础数据时,应委托同时具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涉及地基基础承载力或钢结构承载力时,须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或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鉴定提供基础数据。

4.有条件出具基础数据时,应满足鉴定工作需要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项目及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

根据近两年来本人参加组织对银川市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的专项执法检查结果分析情况及对其质量水平分析再考虑到现有在宁夏本土和进入宁夏行政区域在建工程的甲级勘察设计单位的数量达一千余家研判,笔者认为规定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设计单位这样提高门槛更好一些,因为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报告结论无论对业主及政府的决策都是起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以上仅个人看法供大家商讨,不足之处请指正!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建议

虎占明


建设项目现场施工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管理不当就会造成严重的安全和质量隐患,危机人民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长期有效管理可保证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促进建筑工程良好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经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对建设项目管理职能始终沟通协作,团结一致,既分工又合作,发挥团队的凝聚力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各方面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要具备总体能力:熟悉施工图纸,精通施工规范、技术规程及相关的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制定项目部管理人员考勤、绩效考核、处理好项目各参建单位人与人之间关系;起草、签定各种劳务分包合同和运作流程进行全过程控制,保证项目施工正常运转,在施工中节约成本,创造最大经济效益。

随着国家建筑事业的不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建筑工程投资和建造过程中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的同时,施工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最重要的环节部分,现场管理不健全就会直接影响到建筑整体质量问题,对于施工现场全面有效管理必须保证制度性、客观性、科学性、实用性等特点,不仅可以降低施工整体成本,也可以获得最大投资效益,只有施工过程避免问题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才能使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促进长期稳定发展。

1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制度是影响工程顺利建设的重要因素,创新管理制度的健全是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依据和参考,在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文明、技术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意识有时候不足,就会忽视安全文明、技术质量、进度、投资的重要性,也会导致施工问题发生危害,同时也影响施工进度和投资成本,进而会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整体形象问题。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是最核心的问题,如果出现安全隐患造成事故就会导致严重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所以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的管理者能够引起重视,保安全保质量。施工过程管理工作有时候落实不到位,由于设计环节工序会比较复杂,同时要求也非常的高,需要施工人员能够加强对设计环节的严格管理,推动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施工现场有时候会存在多种因素:施工自身素质不高,专业性不强施工经验不足,文化素质明显不高,容易出现由于不能按照材料性质区别存放,导致材料混合,严重时会出现质量问题,对于工程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了解不够,也会导致不必要的问题出现;在施工过程中会涉及很多材料问题,材料、机械如果管理不够规范出现化学反应情况,使得材料性能大大降低;施工机械没有保护和保养也会缩短机械使用周期,即增加工程投资成本,也会使建筑整体成本相对增加。

2 如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根据现场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企业按实际情况和发展前景及施工现场不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将工作细化和量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把这些问题及时从根本上去解决和落实,不论是对于管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来说,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划分,树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意识,通过培训提高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对整个工程安全、技术质量、进度、投资的认识,做到提升现场管理工作和施工管理认识水平的标准化、规范化,能够起到很好带头作用,树立严谨的工作态度,从源头做好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技术质量(质量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进度(按照施工合同工期做出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果不能按期完成,成本会大大增加)、投资成本(施工队伍的选择、材料设备供应商的选择、施工图外的签证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材料浪费管理)工作,判断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造成问题的原因,营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都需要能够及时公平、公正的态度来正确处理,加强施工现场检查、整改、消除解决工作,也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施工中材料物资要从质量和价格两方面入手,通过对市场展开调查了解价格情况,供应商的实力、材料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货比三家,选择合适的价格和优质的材料物资,同时应做好材料不同种类、型号进行区别合理存放管理,避免材料受潮、变形变质影响材料使用质量和效果。

施工现场综合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涉及的方方面面较多,需要综合考虑结合自身因素的影响,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协调工作关系制定措施,向着高层次领域进步和发展,相互交流和沟通,不同生产领域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只有在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经验总结,丰富自身的相关知识储备,不断改善现场施工创新管理各方面指导,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使得企业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同时对市场竞争提供非常有利的社会价值,建筑施工现场不断加强管理也是从施工技术指标、经济目标和法律法规方面入手, 推动建筑工程项目更新施工迈进,促进国家建筑行业向现代化、信息化与时俱进稳定发展。



雨季施工现场安全及技术措施


白美玲


一年中雨季出现在6-8月份,降雨期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份,其间一般有数次暴雨。近年来,雨水不断增加,工程施工也难免遇到雨季,这对施工中的各个工序、工艺以及施工安全都带来了直接的影响雨季施工组织的合理安排对工程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把施工安排做好,可以确保施工项目安全成功实施。

一、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砌体工程:①雨季施工时,砌块,砂子及其他材料,应尽量堆放在较高的地方,或在四周做好排水沟,底部应采用相应的材料填平垫起,并防止被雨水冲走;②运至工地的石灰膏,应加以遮盖,注意防水;③受雨水浸泡含水量过大的砌块不准上墙。雨天砌筑时,灰缝应适当减薄,以8mm为宜;④雨季施工,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

钢筋混凝土工程:①水泥库和搅拌机棚应经常检查,防止漏雨。受潮结块的水泥严禁使用;②应在雨天测定砂、石含水率,并应在配合比的水量中予以扣除。含泥量超过规定时,应采取冲洗措施;③现浇构件模板的支柱下应设可靠的垫板,垫板下的地基必须夯打坚实平整,并不得积水;④雨季施工用的钢筋应就高堆放或底部垫起,并有遮雨措施。在钢筋绑扎前应先清除钢筋和模板上的污泥,以保证砼的施工质量;⑤露天结构和构件若要求连续施工不留施工缝时,应准备足够的遮盖防雨材料(如草苫、塑料布等),以便及时遮盖,防止雨水冲刷。若构件表面被雨水冲刷,应重新抹压;⑥雨天运输原材料及砼时,应加遮盖,以防止雨淋;⑦基坑周围的地表水必须排除或控制,不得流入基坑。基坑如有积水应立即排除,严禁带水或带泥进行砼施工;⑧竹胶板大模板应堆放在平整且坚实的地上,堆放时应两块大模板面对面的,向后倾斜约7080°角,即一头齐。若采用钢管架,则应使架子两侧的模板重量基本一致,且尽量不使模板板面迎风放置;⑨模板在模板拆除后,应当放置于干燥处,并防止雨淋而变形,当天气有潮湿转向晴朗高温天气阶段,木模板严禁在阳光下暴晒,以防变形、开裂而降低模板的周转次数和影响混凝土的成型后的质量。

脚手架工程:①雨期施工前,要对各类架子区域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认真地清理和修复,确保排水有效,不冲不淹,不陷不沉;②雨期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各类架子的根部及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情况。要及时维护和加固立杆、扫地杆、立柱、抛撑等根部的垫板垫木。确保垫设位置正确,平稳牢固;③要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加固各类人行脚手板和斜坡坡道的脚手板及防滑条。确保架板稳固,防滑措施有效。为确保防滑效果,不宜使用钢筋或竹板做防滑条,在斜面上铺设的脚手板,不宜使用钢跳板;④要经常检查和维护调整各类架子的缆风绳拉线。各拉线的紧张度要平衡,拉线地锚区域不得积水;⑤脚手架搭设时在回填土处必须设通长50mm厚木垫板,架子外侧设排水沟,室外架子在大雨来临之前和之后,要严格检查其垂直度及下沉量,雨后施工人员不得立即上架子,需要时必须穿防滑鞋。

现场机电设备:①运输道路必须畅通,平整坚实,排水良好,如遇松软路基应采取加固措施;②现场电动机械和电线,必须有防雨罩(棚),并应由电工经常检查是否漏电,发现漏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③施工现场经常移动的机电设备(如混凝土振动器等)用后应放回工地库房或加以遮盖防雨,不得放在露天淋雨,不得放在坑内,防止雨水浸泡、淹没;④大风、雷雨天应停止吊装及高空作业,吊钩应提至顶端,塔吊在轨道上要锁定牢固,并切断电源;⑤雨后恢复操作前,应首先检查设备电路及道路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水电安装工程:①雨期施工用的电器材料应放在室内垫高存放。②受雨水淋浸过的电器及设备必须经过干燥处理并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③防雷设施应在屋面工程完工后进行施工。高层建筑的避雷引下线应随结构施工进行焊接,屋面避雷线安装后应立即与地极连接好,未接地的避雷线不得拖在地面上。安装避雷装置宜在晴天进行,雨天不得安装;④正在进行施工、正式避雷装置尚未完善的工程,要做好临时避雷装置,以防施工过程中发生雷击事故。

二、雨季建筑施工的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的运输道路:在雨季施工中,应保证机动车道路具有足够宽度和转弯半径,一般汽车单行道宽3.5m,双行道宽6m;平板拖车单行道宽6.5m,双行道宽8m;现场道路转弯半径,对一般载重汽车不少于12m,一般平板车不少于1218m

雨季施工的防雷装置:雷雨时应严禁现场人员在高墙旁、大树下避雨,或停留在接近电杆、铁塔、架空电线等易发生雷击的场所和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10m以内的区域,以防止雷击造成人身事故。在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架、电梯、钢管脚手架等都必须设防雷装置。避雷针应安装在塔吊、井架、电梯、钢管脚手架的最高顶点处,接地线需用截面积不少于16mm,的铝导线,或截面积不少于12mm,的铜导线,接地体可用长度1.5m、厚度不小于2.55mm的钢管或L505mm的角钢制成。防雷装置埋设好后应测定其电阻值,其电阻值不应小于10

脚手架及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雨季施工常会发生脚手架下沉,塔机被暴风刮倒等事故。因此,脚手架及高耸设备应加固,地基土应牢靠,脚手架应增设防滑条等。

雨期高处作业应防止摔倒、触电而引发的事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脚手架设防护栏的安全网,对各类电器设备及线路应做到经常检查及保护维修等。

雨季施工其他注意事项:加强和气象站联系注意一切工作,生活的安全;对各种电器、机具加强监护,防止发生漏电危险;加强值勤工作,下雨时工地上必须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办公、生产、生活用房质量,作到防漏,尤其注意作好受潮后易变质材料(如生石灰粉、水泥、钢材)的保管工作,责任到人;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成立以项: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防台小组。

总之,受生态环境的影响,雨期相对呈现无规律性,对建筑工程而言,雨季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施工。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必需重视天气因素,雨期施工一定要做好防雨、防风、防雷、防电等工作机械设备应设置在地势较高防潮防雨的地方,要搭设防雨棚,脚手架上要采取防滑措施,下雨后要及时清扫,并随时检查脚手架、电气设备的安全措施。在条件艰苦的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服从组织的安排,遇到特殊情况不要惊慌,要及时汇报,妥善解决。作者单位:宁夏钧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23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5号公布 自20225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机关)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限制从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四条 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

  

  第五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执法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执法机关发现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的管辖权争议,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日内协商解决,并制作保存协商记录;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上一级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报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指定案件的管辖机关。

  第七条  执法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八条 执法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予以公示。

  第九条 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执法机关可以参照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

  第十条 执法机关作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执法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已推送至其他行政机关或者有关信用信息平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参加执法培训和考核,取得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参加听证、送达执法文书等直接面对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的活动中,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配备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或者执法标志标识的,应当按照规定着装或者佩戴执法标志标识。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执法人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复核事实、理由和证据。

  第十四条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执法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三日内报所属执法机关备案。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十五条 执法机关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核查,情况复杂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有初步证据证明存在违法行为;

  (二)违法行为属于本机关管辖;

  (三)违法行为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立案前核查或者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

  第十六条 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个别进行并制作笔录,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修改差错、补充遗漏后,由被询问人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七条 执法人员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也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件、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和照片、录像应当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并由证据提供人、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提取物证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对所提取的物证应当开具物品清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各执一份。无法找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在场确有困难、拒绝到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到场见证,也可以用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提取物证。

  对违法嫌疑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在场,并制作现场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由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无法找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在场确有困难、拒绝到场、拒绝签字的,应当用录像等方式记录检查过程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第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进行检测、检验、鉴定的,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  

  执法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出具协助函,请求有关机关协助进行调查取证等。

  第十九条  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标注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保存地点等信息,清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各执一份。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文书中注明,并通过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应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二)需要检测、检验、鉴定的,送交检测、检验、鉴定;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四)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五)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没收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 案件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主要证据、行政处罚意见及依据、裁量基准的运用及理由等。

  对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件,执法人员应当依据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执法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 执法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执法机关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当事人自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权、申辩权,视为放弃此权力。

  第二十三条 在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行政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当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接到审核材料后,应当登记并审核以下内容:

  (一)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三)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

  (六)行政处罚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应当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以下书面意见: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案件,同意处罚意见;

  (二)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补充调查;

  (三)对适用依据不准确、处罚不当、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改正;

  (四)对超出法定权限的案件,建议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提出的意见,执法人员应当进行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

  第二十六条 执法机关负责人应当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执法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的印章。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撤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发现确需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依法办理。

  行政处罚决定存在未载明决定作出日期等遗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没有实际影响等情形的,应当予以补正。

  行政处罚决定存在文字表述错误或者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当予以更正。

  执法机关作出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制作补正或者更正文书。

  第二十九条 执法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由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再次延期,决定再次延期的,再次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检测、检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

  第三十条 案件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

  (一)行政处罚决定须以相关案件的裁判结果或者其他行政决定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其他行政决定尚未作出的;

  (二)涉及法律适用等问题,需要报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

  (四)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

  (五)其他应当中止调查的情形。

  中止调查情形消失,执法机关应当及时恢复调查程序。中止调查的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应当在十五日内填写结案审批表,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二)依法终结执行的;

  (三)因不能认定违法事实或者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时效等情形,案件终止调查的;

  (四)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五)其他应予结案的情形。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三十二条 执法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限制从业等较重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执法机关提出。

  第三十四条 执法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由执法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纪律和流程,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力;

  (二)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并向当事人出示证据;

  (三)当事人进行申辩,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质证;

  (四)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分别进行总结陈述。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全面、准确记录调查人员和当事人陈述内容、出示证据和质证等情况。笔录应当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决定。

  

第四章 送达与执行

  

  第三十五条 执法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机关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按照下列方式送达:

  (一)委托当地执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五条执行;

  (二)邮寄送达的,交由邮政企业邮寄。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或者通过中国邮政网站等查询到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本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本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告或者在受送达人住所地、经营场所公告送达。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同意以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签订确认书,准确提供用于接收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有关文书的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或者即时通讯账号,并提供特定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备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在五日内书面告知执法机关。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执法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电子方式送达,并通过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予以记录,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结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将案件材料依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案卷归档应当一案一卷、材料齐全、规范有序。

  案卷材料按照下列类别归档,每一类别按照归档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一)案源材料、立案审批表;

  (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处罚文书及送达回证;

  (三)证据材料;

  (四)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

  (五)听证笔录;

  (六)书面复核意见、法制审核意见、集体讨论记录;

  (七)执行情况记录、财物处理单据;

  (八)其他有关材料。

  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本机关和下级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第四十一条 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从事行政处罚活动。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十二条 执法机关从事行政处罚活动,应当自觉接受上级执法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的监督管理。上级执法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发现下级执法机关违法违规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执法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对于阻碍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执法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四条 执法机关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执法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向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数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中有关期间以日计算的,其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内。其间不包括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在途时间。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本规定中“三日”“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251日起施行。199923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党建工作


追寻劳模足迹 传承榜样力量

——市住建局党组(党工委)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坚定市住建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汲取治沙劳模榜样力量,激发奋进前行,627日,市住建局党组(党工委)联合市代建服务中心组织11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前往马鞍山生态林场(宁夏沙漠绿化与沙产业发展基金会开展了一场生动鲜活的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首先,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观了集苗圃、经果林、日光温棚等于一体的绿色康养基地,大家深刻的感受到在王有德同志的带领下,马鞍山防沙林场治沙播绿,种树富民,走出一条“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兴场之路。随后,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面对鲜红的党旗,党员们一起高举右手,再次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誓词铿锵恢宏,神圣而豪迈,体现了党员同志们对中国共产党的无限忠诚。宣誓结束后,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了“中国精神”图片展示长廊人民楷模王有德同志治沙事迹纪录宣传片,王有德同志将沙滩变绿洲的治沙精神深深感动了在场的党员干部职工们,大家并纷纷表示,此次理想信念活动生动而又有教育意义,使大家切身领悟到“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深刻内涵。

通过此次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了更高的思想自觉,认识到要始终做新时代长征路上的不懈奋斗者,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中走在前、作表率。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切实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教育成果转化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





关于“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


张健


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共识,就无法实施。只有通过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水平,推进党的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充分融合,才能实现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随住建党工委到几家非公企业党组织就“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行座谈交流,颇有收获和启发。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提几点个人的建议和体会

一、什么是高质量党建?

什么是高质量党建?我个人认为,首先是政治站位高,党组织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强;作为党员,就是要一马当先,爱岗敬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尤其是当企业发展遇到困难的时候,更是考验我们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关键时刻。其次,高质量党建是持之以恒抓出来的,是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的。这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基础工作尤为重要,不能一蹴而就。所以高质量党建,就是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科学水平。

二、非公企业党建存在的问题

一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就党建而党建,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深度不够。二是部分支部书记和党务专干人员的党建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激励机制滞后。

三、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几点建议:

一是抓重点、树典型、促一批,尤其是要抓住优秀企业家团队。如银川三建集团公司、银川城建集团、银川建发等,通过他们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是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一定要在激励机制和政策鼓励上下功夫,党委和政府要有具体的举措和办法,要有一定的倾斜力度。要让非公企业看到,高质量党建工作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益,有帮助。非公企业党建有了内生动力,党建工作就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是非公企业不同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要灵活多样,要接地气,更要有成效,不能流于形式。如:非公企业交纳党费,应结合企业实际,建议按季度进行缴纳,哪些规定动作必须按时完成,有些自选动作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以多种形式完成,不能一刀切。

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工作。首先确定层级,如:支部书记培训哪些?党务专干培训哪些?要重点培养一批骨干力量,可以让部分非公企业党务骨干参与年终考核检查。

五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七一”前夕,我们党工委和非公企业行业党委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应把他们列入参加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的重点对象(包括省内、省外),增加他们荣誉感和获得感。

六是以党建引领,促企业文化发展。非公行业党委应定期举办一些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如:乒乓球、羽毛球、红歌比赛等,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提升企业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四、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几点体会:

通过对非公企业党组织上半年的工作督导检查中发现,近2/3的企业党组织提到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务工作指导手册》,普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工具书,对指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很有帮助。为此,我觉得非公企业党建怎样才能更接地气?才能更有实效?才能高质量发展?那么从以上企业党组织的认知度上,也许可以找到一些答案,那就是作为上级党组织:

一是加强党务培训,提升非公企业负责人党建意识。加强对非公企业负责人的党务理论培训,让其感受到党对企业发展的长期关心与支持,督促其自觉做好本企业各项党建工作,并在企业党建生活中发挥核心作用。

是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应结合当前时代及企业自身特点,提倡不同形式、不拘一格的企业内外学习教育活动,如网上党课、分散学习、观摩学习等等,使党建工作真正在非公企业生根开花。

三是为企业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和需求。作为非公行业党委,就是要为企业党建与发展而努力,只要能对非公企业的发展有益、有帮助的事,我们就要坚持做下去,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四是非公企业行业党委要在检查指导企业党组织的同时,也要突出“服务功能”,在指导中服务,在服务中指导,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由管理型党组织变服务型党组织,切实做到不忘初心,服务企业。

五是做好党的宣传工作。及时为企业做好党的新的方针政策的宣传与指导,让企业在党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健康发展。 (作者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非公企业行业党委副书记)





银川市建筑行业党支部开展“我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贡献”

主题党日活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2022617日,银川市建筑行业党支部开展了“我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贡献”主题党日活动。本次主题党日共有六项活动内容。

一项,邀请银川市住建系统出席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朱春传达党代会精神,组织行业党委党群部工作人员、银川市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以及基层党组织党员代表共同聆听,共同学习。朱春同志给大家交流分享了自己参加宁夏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感受和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与会同志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实际进行座谈交流。会场气氛浓厚,交流情绪热烈,引发了全体与会党员的共鸣,纷纷表示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本单位,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



活动第二项,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次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学习,让支部广大党员认识到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了解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黄河治理取得的巨大成就,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第三项,全体党员集体观看了《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通过观看以上视频短片,让支部党员清醒认识到了当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忧患意识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第四项,学习了学习强国平台宣传的《宁夏“节”尽所“能”践行“绿色低碳新生活”》,教育引导党员从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等方面践行简约舒适、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项,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围绕“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我能做什么?”这一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各位党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谈了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及看法,并表示要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低碳理念。

第六项,开展了“我为文明城市创建做贡献志愿服务活动”,全体党员对北京路沿线道路的垃圾、烟头进行捡拾,维护了街道和公园环境的整洁,也积极引导了群众从自身做起,爱护公共环境,倡导大家争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生态环保示范区贡献一份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过本次主题党日活动,让支部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远意义,大家也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朱晶)




学习园地


无悔青春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习近平总书记爱好挺多,最大的爱好是读书,读书已成为他的一种生活方式。他多次在不同场合分享读书故事并强调读书学习的重要性。2018年在出访俄罗斯时,提到阅读过歌德著作《浮士德》、车尔尼雪夫斯基著作《怎么办》等许多苏联著名作家的文字作品,包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长篇小说。

该书作者尼古拉·阿列克谢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1904-1936),出生于工人家庭。因家境贫寒,只念过三年小学就被迫走向社会独立谋生。1919年进发电厂当司炉助手。同年乌克兰解放,加入共青团,并参加红军奔赴前线。1920年因重伤退伍,铁路工厂任助理电气技师。1924年加入共产党。1927年由于病情恶化而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他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在病榻上创作出来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1932-1935)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以作者的亲身经历为基础提炼加工而成的。我们很难将作品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和作者本人的经历分开,但却决不能把真实和虚构两者混同起来。诚如作者指出的:“这是小说,不是什么人的传记”。“我在书中描写的不是某一个保尔·柯察金,而是千千万万个柯察金,千千万万个为争取自己的幸福而奋不顾身地投入战斗的男女青年”。保尔精神的主要之点在于他对革命理想的无限忠诚,百折不挠的战斗精神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保尔·柯察金既是一名革命斗士,又是一个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青年人。他也做过傻事、错事,犯过军纪,在生活中、爱情上也有过失望和悔恨,在生命陷入绝境的时候,他也曾一度动摇、有过“朝心口打一枪——一切问题都解决了”的绝望。但正如保尔自己所说,“这都是由于缺乏经验,由于年轻,然而多半是由于无知造成的。”“即使生活到了实在是难以忍受的地步,也要活下去,使生命变得有益于人民。”这一形象可敬而尤其可亲。

虽然保尔·柯察金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革命英雄随着时光机器远离了我们但他又是一个超越时空局限的人性英雄,成为人类精神世界中的永恒强者。小说中精彩章节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被拍成影视作品,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关于人生意义的许多哲理性思考已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人生箴言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光阴荏苒,时过境迁,保尔·柯察金所处的烽火年代已过去了近百年,但他对生活的热爱和战胜困难、与厄运抗争的坚韧和勇气激励着千百万青年人,并为树立自己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坐标。

是啊,生命如此宝贵,假如生命是一幅画,我愿意赋予青春热情饱满的红色,以勤学绘就青春底色,以实干彰显青春本色。假如生命是一棵树,那么青春必定是正在往深处扎根,在抗击风雨中出彩,在危难中担当最坚实茁壮的阶段。假如生命是四季轮回,那么青春或许就是生机盎然追逐梦想的春季。假如生命是场舞台剧,青春的形象可以是太空翱翔的雄鹰,努力向上书写无悔人生,定格出你青春拼搏的骨气,定格出你乡村振兴的付出,定格出你抗击疫情的身影,回响着请祖国放心的誓言,铸就成保家卫国的长城。

虽然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青春,但不同的青春却有着共同的旋律——这就是理想、信念、意志和饱满的激情所谱成的生命之歌。人生如歌,而青春正如歌中所唱小鸟一样不回来。

朋友,请把握青春年华,在书海中吸取人类的智慧,珍惜青春的美好,在人生赛道上奋力奔跑吧!(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任淑娟)



市场分析



银川市住建局五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上半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整体运行平稳,但受疫情和收入降低影响,购房群体对房地产市场预期降低,加上疫情影响、产业链调整、宏观经济下行等突发因素,房地产企业投资预期信心不足,土拍市场、上下游产业链甚至房屋品质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导致我市房地产市场下行风险进一步加大。1-5月份我市房地产市场主要呈现5个特点:一是开发投资降幅减缓。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9.53亿元,同比下降17.02%,降幅较1-4月的-27.15%收窄10.13个百分点。二是施工面积降幅扩大。全市房屋施工面积3025.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44%降幅较1-4月的-6.69%扩大2.75个百分点三是商品房竣工面积降幅扩大。全市房屋竣工面积36.4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8.43%,降幅较1-4月的-20.42%扩大18.01个百分点。四是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扩大。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71.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1.13%,降幅较1-4月的-30.96%扩大0.17个百分点。五是商品房去化周期基本稳定。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596.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99%,去化周期为12.7个月,同比扩大3.4个月。

针对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和潜在风险,市住建局采取五项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第一、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利企调控政策。425日,市住建局联合6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解除限购、限贷、调整公积金政策,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鼓励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座谈交流,认真倾听企业发展诉求。620日,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座谈会,征求我2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意见建议,起草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上企业诉求及意见建议的报告》,将房地产企业反映的8条问题及意见建议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第三、靠前服务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一是调整资金监管金额,信用评级为AA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比例由原先按楼栋监管总销售额40%下调为按单套监管20%二是改变非重点资金支取模式,非重点资金无需按照原有模式必须等待重点资金蓄满后才可支取,调整为按比例自由支取。三是加密重点资金拨付节点,增加正负零、主体封顶、外立面完成等资金拨付节点,拨付频率较之前翻一番;四是减少现场勘验环节,针对主体封顶前拨付重点资金核验,取消现场勘验环节,采取企业承诺制,较之前减少40%勘验环节。五是压缩资金拨付审核时限,重点监管资金拨付审核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六是靠前服务提前释放监管资金,对银川市辖三区在建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梳理,按照现行预售资金监管模式,主动退还监管资金13亿元。

第四、应统尽统促进房地产企业投资额。对市辖三区在建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逐一分解,安排专人进企业、进项目、进施工现场,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并做好相关数据上报工作,确保做到应统尽统。

第五、加大宣传促进房产市场消费。对市辖三区在售的80余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安排人员拉网式走访,督促企业加大营销宣传。对于已经签订认购书的购房群众,要求房地产销售人员积极跟进,加快购房合同签订速度。同时开通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绿色通道,确保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业务当天办结。 (市住建局)




1-5月份银川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7.0%


1-5月份,银川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9.53亿元,总量占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3.5%,所占比重比上年同期降低7.9个百分点。

一、开发投资降幅收窄。1-5月份,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9.53亿元,同比下降17.0%,降幅比上月收窄1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完成投资63.77亿元,同比下降19.1%;办公楼完成投资1.05亿元,同比增长63.8%;商业营业用房完成投资9.93亿元,同比下降21.0%;其他完成投资14.78亿元,同比下降7.0%,分别占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的71.2%1.2%11.1%16.5%

二、施工面积整体下降。1-5月份,全市房屋施工面积3025.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992.5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2%;办公楼施工面积111.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0%;商业营业用房施工面积339.3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6%;其他施工面积582.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1%。在本年房屋施工面积中,新开工面积110.5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7.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86.8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4.6%

三、销售面积持续下降。1-5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71.49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131.8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1.1%30.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45.79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116.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0.5%30.9%;办公楼销售面积4.9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2.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9.6%56.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9.41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8.6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0%24.0%;其他销售面积11.39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3.8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4.9%44.9%

四、县区投资“两增四降”。1-5月份,灵武市、永宁县分别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02亿元、10.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0.1%33.0%;贺兰县、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分别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亿元、43.06亿元、5.27亿元、15.9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21.3%28.2%32.9%

(银川市统计局 马海燕)




信息互动


市住建局积极推进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有关政策,市住建局快速响应,细化举措,积极推进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政策落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及时调整方案,做到精准发力。今年4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等15部门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重点任务分工的工作要求,市住建局立即制定了对小微服务业企业给予减免租金3个月的帮扶措施。6月份银川市出台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20条措施以后,立即调整助企纾困方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26月至11月共6个月租金,对下半年新的承租户按照承租时间减免相应月份租金。二是加强助企服务,政策落实快速。为了让租金减免政策及时惠及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排营业房委托管理单位主动与承租户对接,第一时间将纾困政策通知到户。今年下半年将对300户承租户减免租金600余万元,将有力缓解小微企业经营困难。三是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租金。对退租率高、空置期较长、市场价格低的营业房,开展市场询价,通过调整租金标准、延长租赁期以及降低租金上浮比例等多种方案提高营业房利用率,缓解经营户租金压力。 (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范燕燕)



市住建局三措施做好保障房为民服务

——市为新就业人员提供1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71日《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和配套的《银川市新就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出台后,我市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三年、无房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就业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目前,银川市为新就业人员提供了1000余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了新就业人员住房压力,让他们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

目前,银川市以多种措施保障新就业人员住房:一是提供充足房源。我市计划每年为新就业人员提供1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正在意向登记的项目是盛世丰茂和东方韵小区,预计7月份组织参加意向登记的人员现场抽选房源。二是申请方便快捷。2021121日开始,银川市新就业人员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再在线下办理,申请人通过下载“公租房”APP线上申请,缩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就能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工作目标。今年527日起,新就业人员又多了一个线上申请的渠道,可以通过“我的宁夏”完成相关申请流程。三是进入“门槛”更低。现正公开征求意见的《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实施细则》,在正式发布后,面向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和创业人员,群体更广泛,对学历、学位、毕业满三年等条件不再有限制,进一步降低了门槛,以更方便、更快捷、更实惠的服务鼓励各类人才来银川发展。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王晓静



银川市住建局不断优化服务

为一线环卫工人提供整体租赁保障性住房


银川市住建局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以来,不断强化管理,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落实到群众中去,了解保障对象实际情况,从“细”处着手、以“实”的作风、“快”的效率,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住房保障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解决好城市一线环卫工人住房问题。

银川市自2013年底已提供762套公共租赁住房,极大地解决了一线环卫职工的住房困难,使他们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为保障城市环卫职工队伍稳定发挥支撑作用。但在后期管理中出现了离职职工房源退不出,新的职工无法入住。环卫工人入职单位调换、但信息不能及时上报审核等突出矛盾,给资格动态巡查、租赁协议续签、租金收取等管理带来极大不便,造成管理“堵”点。为解决好此问题,银川市住建局积极主动,深入到三区各环卫中心,了解住房需求,征求解决意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仅用10个工作日,即达成一致意见,与银川市市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银川市环卫职工整体承租公租房的通知》。该通知,将由环卫工人个人签订的承租公租房协议改为由房屋产权管理单位、三区环卫中心和环卫公司三方签订整体租赁协议。住房保障部门提供房源,环卫主管部门及环卫公司发挥主体作用,减少中间环节,不断畅通服务渠道,实现国有资产的良性运营,为稳定环卫职工队伍,营造文明城市环境,提供更加坚定有力住房保障。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任淑娟


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银川市住建局抓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不放松


为保障老年人的保障权益及生命财产不受伤害,今年来,银川市住建局大力抓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不放松,收到好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责任科室、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编制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打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治步骤和组织保障。二是畅通举报通道,全力征集线索。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银川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售楼部现场重点征集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诈骗犯罪。同时,有效利用市民热线、市长信箱、微博等渠道,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目前已经收集房地产领域各类投诉400余件,经核实,收集线索未涉及养老诈骗。三是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办公区宣传栏、建筑工地施工围挡、小区物业宣传栏、房地产营销中心、中介机构等场所进行线下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目前,向各类从业主体发放宣传图册2000余份,80余块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片。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整治。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以“养老”名义实施诈骗作为打击整治房屋买卖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已对40余家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部及200余家中介公司进行检查,暂未发现以“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问题。(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提供差异化便利服务为高龄住户

打通房改“快速通道”


在我市直管公房房改工作中,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适应群众需要,调整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服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增强群众获得感。

我市现有直管公房5700余套,其中位于兴庆区的老旧直管公房4900套,大部分位于城市中心区,90%以上的房屋建造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满足群众房改的迫切要求,我市于去年启动了兴庆区原四环范围老旧直管公房房改工作。自去年7月份以来,市住房保障中心累计受理房改申请三千余件,房改业务量呈现集中剧增。在老四环范围内,承租户多为老年人,据统计分析,承租人70岁以上的约占直管公房承租户的52%,其中承租人为80岁以上的448户,承租人为90岁以上的89户。由于房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从提交申请材料、签订购房协议到领取房改房办证资料,需要住户至少二到三次亲自到窗口办理,但是一些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患病卧床或者行动不便,致使他们办理房改困难。针对老年群体的特殊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提供差异化便利服务,对能由亲属代办的通过视频或电话与房改申请人确认后准予代办,对应由本人签字确认但因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窗口办理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延伸窗口服务,上门为住户办理签订购房协议、发放办证资料等,今年已累计提供上门服务19户次。针对高龄老人,着力运用“移动窗口”服务模式,打通快速服务通道,从房改受理、资格审核到发放办证资料的各个环节,打破按批次按时限办理的常规,改为一户一件快审快办,让房改申请资料在部门间快速流转,力争通过工作人员的多跑路换取群众的不跑路,真正让老年人体会到人性化的真情服务。今年已累计为30余户80岁以上的老年人通过“移动窗口”服务办理房改。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范燕燕 马富祥)


我市直管公房房改组团“会诊”增民利


随着我市直管公房房改工作推进,诸如公房面积与不动产备案面积不符、承租人无法说明自购产权等等历史遗留问题开始凸显。对于已在直管公房居住了几十年的老住户来说,能顺利参加房改、拿上属于自己的产权证成了难以达成的心愿。面对群众的“心头堵”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不回避、不绕道、不推诿,通过与相关部门组团“会诊”,充分运用政策工具打通群众办事的堵点和难点,把“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的成效体现在解决群众关切的细节问题上。

一是针对个性问题制定靶向解决方案。我市现有直管公房中,大部分为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部分公房为原有企业破产后移交住建部门接管的房屋,因历史原因,公房地址、面积与不动产登记备案信息不符;部分承租户在办理房改时无法说明自购面积产权;部分承租户参加过原单位公房房改不符合房改条件;个别家庭为了办理房改在使用权变更环节因家庭特殊原因遇阻;如颐和家园4户承租户因征收安置一套返还多套小面积房屋无法办理房改等问题较为突出,由市住建局牵头建立房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房改办、住房保障中心、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逐个分析研判,在不违反政策原则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解决方案。在房改办证环节,加强与不动产、税务部门协调配合,解决办证难题。

二是针对共性问题制定综合解决方案。公房房改政策延续性强,房改资格审核中存在涉及部门多和审核内容多的问题,从受理到办结多则达到六十多个工作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调整办事流程压缩整体时限,前置完成单位内部审核事项,对申请资格进行初步筛选,对初筛符合条件的,再报其他部门同步并联核查,从而减少并联核查工作量,推进工作进度。对无工作单位的住户办理房改时申请表盖章多跑路、盖章难的问题,将房改申请人有无工作单位改为承诺制,大大方便了住户,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针对疑难问题加大组团“会诊”力度便民为民。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继续按照“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要求,加大组团“会诊”力度便民为民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加强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分析研究,让群众在办理每一次业务、处理每一个疑难问题中感受到顺畅和便利。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范燕燕 马富祥)


市住建局措全面提升农村房屋安全性和宜居性


近年来,银川市住建局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和乡村振兴步伐,先后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1381户,抗震宜居农房改造5138户,累计排查农村房屋151193户,保障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2年,以“六类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为抓手,全面提升农村房屋建设安全性和宜居性

一是开展“六类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按照《宁夏农村低收入人群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和鉴定为C级、D级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的住房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通过原址翻建、异地迁建、加固改造、房屋置换、周转安置、公共租赁等方式,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2年,已确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六类低收入群体”符合唯一住房是不安全住房185户(C26户,D159户)改造任务,已开工183户,已竣工145户,力争11月底前全部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二是建立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市、县(区)、乡(镇)、村(组)四级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并将各级动态监测技术指导人员和监测报警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农户主动发现申报、基层干部日常巡查报告、房屋信息定期比对筛查核检为主的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发现的不安全住房,住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共享信息,及时纳入低收入群体支持改造。目前,经动态监测机制共发现危房并实施即增即改135户(C86户,D49户)。

三是畅通行业各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和数据共享。充分发挥银川市各级行业部门力量,加强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的监督指导力度。定期统计汇总农村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进度数据,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建立数据统计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加强信息畅通和共享,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市住建局城乡宜居科 陈曦)


宁夏钧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举办业主开放日活动


618-19日由我公司承建的福泽上豪苑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业主开放日”系列活动,开放日当天,建设方按照预先制定的活动方案有序进行,业主经过身份确认后在验房组相关人员的带领下对户内及相关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质量和观感进行现场查看,并就施工质量、小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其中95%以上的业主表示非常的满意。

业主满意是对我们建设公司最大的肯定,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从迷茫到清晰,钧浩人一直在努力、一直在成长。现场的每一寸混凝土,每一根钢筋都见证了建筑人在建筑现场洒下的汗水。万丈高楼的每一个细节都诠释了建筑人对项目作品所倾注的心思和精力。精益求精的品质追求,一丝不苟的管理态度,迎难而上的团队战斗力,坚持不懈追求理想的态度,这些都是动力,都在鼓舞着钧浩人要做得更好,要擦亮钧浩品牌。公司承诺忠于职守、铸造精品、遵守规范、恪守原则,以实际行动提升工程品质,践行企业理念。秉承匠心打造更好的产品!宁夏钧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白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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