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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住房调查及抗震性能评估有序推进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0-06-11 14:51 阅读量:5  

银住建发〔2020〕19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住房调查及抗震性能评估有序推进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的通知》(宁城办发〔2020〕10号)精神和市领导的批示要求,将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住房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掌握农村住房现状及抗震设防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住房调查评估、实施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的重要性。要认真落实抗震农房改造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组织机构,建立多部门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做好农村住房调查评估及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等相关工作。要配齐配强专业技术力量,可由行业部门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入组建专门调查评估机构队伍,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队伍确定后,于2020年6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和银川市住建局。

二、规范评估标准,加快推进实施。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住房调查及抗震性能评估有序推进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的通知》(宁城办发〔2020〕10号)中要求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调查评估技术要领、指标标准、等级认定、处置建议等,对银川市所有农户住房进行调查评估和定位,对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房屋进行精准认定识别,为作出科学合理有序的改造建设计划安排打下基础,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房。为确保顺利完成今年我市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各县(市)区要加速推进调查评估工作,原则上要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我市农村住房调查及抗震性能评估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总结经验做法。各县(市)区要组织乡村采取上门动员、定点宣传、媒体报道、网络公开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有关政策、标准、制度,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改造。要加强对乡镇干部、工作人员、农村工匠等培训,及时总结、宣传改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样板工程,营造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附件: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住房调查及抗震性能评估有序推进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的通知(已通过微信群下发至各县区)

邮箱:yczjgfk@163.com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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