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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水生态环境治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9-18 16:53 阅读量:5  

银住建发〔2018〕9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绿色发展要求,坚持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把水生态环境治理放在生态文明的首要位置,不断提升政府管理人员各项技能和专业素养,开创银川市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新局面,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根据市委组织部《2018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银组通[2018]33号文件安排,由我局举办一期“水生态环境治理”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集中授课阶段:2018年9月27日-9月29日

现场参观教学:2018年9月29日下午

二、培训地点  

集中授课阶段: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514室)

现场参观教学:银川市第七水厂

三、培训方式  

邀请专家集中培训授课与现场教学相结合

四、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银川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成效及长效管理机制、银川市各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及工艺、节水型城市建设与管理及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等内容。

五、培训对象  

银川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市发改委、法制办、住建局、水务局、统计局、财政局、工信局、环保局、三区政府、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达力(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实环境(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川中电环保水务公司、北控水务(宁夏)有限公司)。

六、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克服工学矛盾,严格按照培训对象和分配名额选派人员参加培训,选派人员时要注重针对性,根据培训专题及相关性来选派人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提升政府管理人员各项技能和专业素养。

2、本次培训采取实名制考勤,所有参训人员不得请假,不得代训,凡涉及不参加培训或参训人员迟到早退的单位,将上报市委组织部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扣分依据。

3、培训分配名额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单位、企业必须有一名分管领导干部参加。

4、请各单位于9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点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盖章送(或传真)至市住建局组织科(504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469204794@qq.com。

附件:1、集中授课日程安排表

     2、培训名额分配表

     3、培训人员报名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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